为切实做好我所研究生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根据《市医保发〔2025〕35号》文件精神及《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研究生医疗报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全体统招非定向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位研究生仅限参加一种政府开展的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在职攻读学位人员医疗保险事宜由原工作单位受理。
二、自行参保备案
确需自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商业保险,不通过研究所统一办理的研究生,请于10月27日前将纸质版《自行购买保险备案表》(附件1)及相关参保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研究生部审批备案。(温馨提示:建议在学期间保持参保地一致,避免因变更影响医保待遇衔接)。
三、缴费标准与方式
1. 2025年度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
2. 参保费用将于2025年12月从个人助学金中统一代扣,并由研究所全额上缴至西安市税务局。(重要提醒:由研究所统一办理参保的同学,请勿自行缴费)。
四、待遇享受期
2025年度参保研究生的医保待遇享受期为 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五、 其他事项
在国科大上课期间的研究生,即使已购买北京市的医疗保险,但是存在和陕西省医疗保险衔接的空档期,2025级硕士及直博生仍需参加2025年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029-88856862,研究生部第一办公室
研究生部
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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