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简称:西安光机所),是根据钱三强、王淦昌等科学家建议,经聂荣臻元帅批准,由著名科学家、我国光学事业创始人之一的龚祖同先生于1962年创建。建所之初,西安光机所研制的多型光测设备在我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试验、第一颗氢弹爆炸试验和地下核试验任务中表现突出,为试验成功提供了最为直接的有力判据。20世纪80年代中期,西安光机所的高速摄影仪器设备已达60多种,引领我国高速摄影技术迈入世界先进行列,中国第一根光纤、第一只像增强器、第一只高速摄影用变像管、第一只微通道板、第一套高速电视系统均出自于此。
经过60余年的创新发展,西安光机所现已成为以战略高技术创新与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的综合性研究所。主要围绕基础光学、空间光学、光电工程三大领域,以“高”、“快”、“智”为发展特色,设有超快光学与光子学、新型光子功能材料与器件、天基高分辨率可见光信息获取、干涉光谱成像、空间激光通信与全光交换、紫外及微光探测、高精度光学跟踪测量与瞄准、高速光电信息获取与处理、海洋光学等研究方向。全所现有职工1000余人,先后有5人当选为两院院士,高级职称460余人,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50余人次,省部级人才计划入选者300余人次。拥有全国重点实验室1个,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3个,陕西省、西安市重点实验室及工程中心11个。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5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9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中国科学院杰出成就奖4项,陕西省最高科技奖2项。
西安光机所是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培养单位,研究生学籍注册、课程学习、培养方案、毕业要求等均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规定执行,毕业授予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证及毕业证。研究所是我国首批有权授予博士学位和首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育人经验丰富,育人成果丰硕。多年来,研究所秉持着“科教融合、创新实践”的教育理念,依托承担的“载人航天”、“探月工程”等国家重大专项任务,国家/院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平台,高水平导师队伍,培养了一批光子信息工程领域的科技人才。毕业生除部分择优留所外,就业去向包括研究所、高科技企业、高校及境外深造等。毕业生中1人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多人成长为相关领域的学术专家和企业家。
西安光机所科研项目丰富,科研经费充足,实验设备先进,导师力量雄厚,生活设施完善,为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成长成才环境。研究所现有7个博士培养点(详见招生目录),博士生导师83名,硕士生导师186名,在读研究生近700人。
2026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博士生60名左右,含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14名(中国科学院大学颁发毕业证与学位证)。实际招收名额以中国科学院大学最终下达计划为准。
西安光机所官网:http://www.opt.cas.cn/
导师详情:http://rjc.opt.ac.cn/,“研究生教育-概况-博/硕士生导师”查看
一、培养目标
我所招收的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专业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满足国家科技创新需求,能够在科学实践中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创新工程建设方法,具备组织实施高精尖科技创新工程的能力,能够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专业型领军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普通招考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即2026年9月1日前须获得硕士学位),若为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先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身心健康。
5.考生研究生学科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有拟报考导师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即附件2)。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研究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附件3)。
7.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8.英语水平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曾在英语语言国家留学/工作2年及以上或取得境外学位者。
(二)硕博连读考生,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已完成硕士学位要求的课程学习学分,且学位课无挂科。
2.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开题成绩为良好及以上。
我所2026年春、秋季两批次博士招生。春季入学批次仅面向硕博连读考生,且仅限2023级已参加2025年博士入学考核的硕士考生;秋季入学批次面向直博生、2024级硕士生报考硕博连读考生、普通招考考生。2024级硕士生报考硕博连读的,仅在第四学期组织一次选拔考核,第五学期不再组织选拔考核。只有在硕士第三学期报名且参加第四学期选拔考核的,才有资格被录取。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除了需具备上述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国科大关于2026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名考生的具体要求。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需要登录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进行骨干计划资格审核,具体申请流程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2026年国科大普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10名左右,具体以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为准。
(四)已被确定接收的直博生,无需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博士招生网报。
(五)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六)按照国科大相关规定,西安光机所不接收定向生报考(少干计划除外)。
三、报名相关事项
所有硕博连读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考生在网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报名要求,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时间: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25年12月08日0点-2025年12月31日24点,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个人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指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硕转博”(指中国科学院大学在学硕士拟转博考生)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整个网报流程由注册、登录、录入考生网报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等环节构成。
招生单位能查看的信息是“提交”后的信息。网报时间截止后,未“提交”的信息为无效信息。
硕博连读考生进行网报时,其硕士学习阶段的部分相关信息会由系统自动导入,若考生核对发现有误,应及时与研究生处联系(联系电话:029-88856862)。
正确提交个人信息后,在“报名结果-查看报名资料”页面打印报名信息表。
3. 网报注意事项
(1)普通招考考生在报名系统里的考试科目选择“①申请-考核制外国语②申请-考核制业务课一③申请-考核制业务课二”;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填报考试科目栏目时选择“无考试科目”。
(2)除少干计划外,所有考生“报考类别”均为“非定向”。
(3)同时报考多个培养单位的考生,请提前与我所及导师沟通说明。在拟录取阶段,考生仅能选择一个培养单位进行拟录取。
4.网报成功后,考生需提交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所有材料供考核选拔全程使用,无需封皮,确保按序整理、精炼清晰。
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需提交: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双面打印,本人签字并填写日期);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2)
(3)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见附件3)
(4)硕士课程成绩单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学院公章、或成绩专用章方可有效);
(5)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复印件;
(6)能证明考生学术水平的其它材料,如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等;
(7)硕士学位论文的主要结论和详细摘要及导师签字页面(往届生提供);
(8)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往届硕士生须提供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申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验证报告的预计毕业日期为2026年8月前);境外学位证书申请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9)本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报考“硕转博”的考生应提交上述(1)-(6)、(9)。
电子版材料提交要求:所有材料扫描,按序整理成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10M,以“报考专业+考生编号后三位+姓名”命名,发送至hnyang@opt.ac.cn,提交时间不得晚于2026年1月3日24:00。
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所外人员的纸质材料均通过EMS或顺丰邮寄提交,12月31日最晚寄出,确保1月3-4日寄到。所内考生1月3-4日集中当面提交,材料接收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信息大道17号,710119,研究生处第三办公室,杨老师,029-88862831。
5.研究生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准考资格审核结果于1月14日前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看。未按时收到材料或材料有问题的考生,我所会电话联系相关考生,考生无需致电确认。研究所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招考内容及相关要求
普通招考考生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各类考生的具体考核内容办法详见《西安光机所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和录取实施细则》。
五、体格检查
体检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由各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和入学注册
1.我所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各项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复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普通招考考生,拟录取时必须先将档案转至我所。未能将考生档案转至我所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者,或者请假未获批准且逾期10个工作日未报到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5.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6年9月1日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6.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6年9月1日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7.报考多所院校的考生,应如实、及时告知招考进展,以便我所补录递补人员,避免浪费我所招生指标和招生资源,有相关行为的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
七、收费及待遇
研究所构建了由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中国科学院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所奖助学金组成的完备的奖助学金体系,从经费上保障研究生全身心投入科研学习。西安光机所研究所奖助学金政策详见http://rjc.opt.ac.cn/yjsjy_48060/yjsjygzzd/202003/t20200309_545854.html。
我所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正常学制年限内按学年收取学费。
硕博连读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生的,入学后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发放学业奖学金。
直博生入学时即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相关待遇。
与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生均为科研经费博士,科研经费博士与普通博士仅培养经费来源不同。在其他诸如缴纳学费、享受待遇、培养过程、毕业要求等方面,无特殊要求。
八、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1.普通招考博士生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硕博连读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直博生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一、其它
1.考生因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考生可通过我所研究生处官方网站http://rjc.opt.ac.cn/ 查阅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等招生信息,或直接同我所研究生处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3.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部门:研究生处
网址:http://rjc.opt.ac.cn/
联系人:杨老师,研究生处第三办公室,029-88862831,hnyang@opt.ac.cn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信息大道17号西安光机所北院 研究生教育中心
邮编:710119
附件:
1.西安光机所2026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专家推荐信
4.西安光机所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和录取实施细则
西安光机所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和录取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精准选拔人才,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国家和我院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西安光机所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和录取实施细则。
一、总体原则
我所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以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为核心,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注重对考生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核,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拘一格地发现、选拔和培养拔尖创新优秀人才。同时通过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建立相关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招考改革过程中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考试方式
博士招考分为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三种招生方式。直接攻博指本科生通过推免面试录取为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直博生均是推免生,在招生年度前一自然年优先录取。硕博连读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分别选拔,分别按报考一级学科制定招生名额。普通招考考生采用“申请-考核”制选拔。
三、组织机构
博士生招考在西安光机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研究生部负责招考各环节具体组织工作。
四、硕博连读生考核和选拔实施方案
硕博连读生考核选拔主要考察以下三个方面:
A、课程学习情况:依据国科大集中教务系统中的平均成绩打分,满分10分,两者对应关系如下:
|
课程学习平均分 |
A考核成绩 |
|
平均分≥90 |
10 |
|
90>平均分≥88 |
9 |
|
88>平均分≥86 |
8 |
|
86>平均分≥84 |
7 |
|
84>平均分≥82 |
6 |
|
82>平均分≥80 |
5 |
|
平均分<80 |
3 |
B、开题情况:依据各研究单元报送的开题考核结果打分,满分20分,对应关系如下:
|
开题成绩 |
B考核成绩 |
|
优秀 |
20 |
|
良好 |
14 |
C、专业能力:以面试方式开展考核,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领域发展动态掌握程度、对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掌握及运用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专业背景与导师招生需求匹配度以及培养潜力等。考生须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以及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问答时间为30分钟左右。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硕博连读考生的总成绩=A+B+C*70%。硕博连读考生以报考一级学科为单位,按照总成绩排序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普通招考生的“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方案
普通招考生的“申请-考核”制依次开展形式审核、学术审核、笔试、面试。形式审核或学术审核不通过者,不再参与其后续的选拔。
形式审核:由研究生部根据招生简章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包括对考生网上报名数据和纸质材料的真实性、完备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凡国科大报名网站显示资格审核已通过的考生,视为通过形式审核。
学术审核:由3-5名本学科专家(博导不少于3人)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学术审核。学术审核参照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重点审查考生的专家推荐书、学习成绩单、教育背景、科研经历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全面衡量考生的能力和培养潜力。审核专家以无记名打分或独立评级等方式,确定考生是否通过学术审核。
笔试: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科目为《专业英语》,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3小时。考试主要内容为:科技论文阅读理解能力、翻译和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英语水平和培养潜力。考生须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以及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专家组提问和答辩时间为20分钟。面试按照报考一级学科分组,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普通招考考生的总成绩=学术审核*15%+笔试*15%+面试*70%。
普通招考考生将以报考一级学科为单位,以总成绩排名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政审、体检
政审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拟录取
1.形式审核或学术审核不通过,不予录取;
2.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考核结束后,研究生部负责向招生领导小组汇报考核情况,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6.在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考生如果对面试结果有异议,须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5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答复。
八、其他说明
本方案未尽事宜以及与上级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冲突之处,以上级管理部门相关规定为准。本方案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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