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的通知

所属各研究单元: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校发学字[2024]83号),2025—2026学年“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展。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评选过程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所在学研究生(不含在京参加集中教学的硕士生和直博生,不含26级未来技术学院博一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不含陕师大联合培养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端正,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良;友爱互助,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奉献;明礼修身,勤俭节约,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2025-2026在学期间且未违反研究生相关管理规定。

“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符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基本要求;在思想品德、人格修养等方面得到公认的好评,且学习成绩优异或在科技创新中有出色表现;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符合“三好学生”基本要求,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的学生干部(包括研究生会、optica学生分会及管委会学生干部等)。“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三好学生”称号。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1. 为评选年度应届毕业生;

2. 2026年已毕业的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本学年“优秀毕业生”评选;

3. 在学期间至少一次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4. 各培养环节考核优良;

5. 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6. 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投身科技自立自强等岗位,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7. 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当年度“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三、评选名额

全所最终评选出“三好学生”99名,“三好学生标兵”7名,“优秀学生干部”13名,“优秀毕业生”6名。

四、评选程序

1.研究生部核算各研究单元在学学生总数,(不含在京参加集中教学的硕士生和直博生,不含26级未来技术学院博一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不含陕师大联合培养研究生)。超过7人的以各研究单元学生总数的24%差额分配推荐“三好学生”名额(见附件1),少于7人的,可推荐1名“三好学生”。各研究单元优中选优,最多可推荐三好学生标兵1人、优秀学生干部1人、优秀毕业生各1人。

2.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由各研究单元研究生管委会制定

评选流程和评选标准,由负责研究生工作的主管老师主持开展评选工作,拟推荐名单需在研究单元公示后报研究生部。各单元确保评优工作公平、公正展开,且推荐的学生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研究生部组织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导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确定最终评选结果,最终评选结果不受研究室分配名额限制。

4.所内公示后上报国科大。

五、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申请人分别填写对应的申请表(见附件2-5)纸质一式一份于4月17日前提交至各研究室。

2.请各研究室务必于4月28日17:00前将优秀学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6)纸质版一式一份及学生申请材料报送研究生部。

六、联系方式

秦老师, 研究生处第一办公室029-88887807,wyqin@opt.ac.cn

研究生处

2026年4月13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