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中科院党组和陕西省委、省纪委的有关会议精神,按照西安分院党组(纪检组)的安排,定于5月份在全所范围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此次宣传教育月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习反腐倡廉制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贺国强同志在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重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全面掌握讲话和《廉政准则》等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增强预防腐败的能力,构筑坚实的制度防线。
二、活动时间
本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从5月4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
三、活动安排
(一)深入开展廉政法规学习教育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中央、中科院和陕西省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深入开展党性修养、政治纪律教育和宣传,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重点开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性修养、加强政治纪律的教育与宣传。
(二)切实加大廉政建设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宣传橱窗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反映工作成果,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在我所网站开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专栏,大力宣传反腐倡廉的法规知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三)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月系列活动。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知识答题活动。
组织观看一部宣传教育电教片。
开展学习参观活动。
开展重点课题调研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所党委将把各单位活动的参加情况作为今年本支部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进行检查。
(二)在开展活动期间,要注意宣传、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所纪委将结合实际,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力求抓出特色、抓出成效、形成经验,在活动结束后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情况总结报中科院西安分院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