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所级公共技术中心 

Institutional Center for Shared Technologies and Facilities of XIOPM, CAS

部门职责:

  1、负责编制研究所仪器改善科研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科研装备类)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专项项目实施等全过程管理(专项的采购、验收委托条保处进行);

  2、全所大型仪器的论证及规划工作(不含专项技改及国重);

  3、负责组织规划研究所“共性技术所级平台”及各研究单元“专用特色室级平台”;

  4、负责研究所大型仪器对内、对外服务工作;

  5、负责研究所大型仪器的维修维护、升级改造;

  6、负责全所大型仪器的使用、共享及考核;

  7、负责全所大型仪器设备的查重评议工作(30~200万);

  8、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9、负责业务范围内对外工作联络和落实;

  10、负责完成所务会及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1、配合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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