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业务范围内对外工作联系和落实;
3、负责编制中央部门预算和年度部门决算并上报;
4、负责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预算执行情况,依照有关财务规定控制不合理开支;负责编制财务决算报表及财务分析报告;
5、负责全所的财务筹划工作,依据所内财务状况组织资金运作;
6、负责所事业经费、专项经费、项目经费、基本建设经费、技术改造经费及所内单设账户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
7、负责所基本建设、立项维修工程预算、决算工作并监督执行;
8、负责科研项目财务预算的审核并监督执行,审核科研项目财务决算;
9、负责根据人事部门制定的工资表,按时发放工资和各类津贴,计提并交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及各类保险;
10、负责组织全成本费用的归集、计算与收缴;
11、负责依照税法规定及有关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12、负责组织质量成本核算,编制质量成本分析报告并上报最高管理者;
13、负责组织全所综合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编制综合统计报表并上报;
14、参与审价、定价工作;
15、负责仪器设备、房产等固定资产全寿命期管理及有效利用,负责科研办公用房的日常管理和商品房租赁管理;核定并收取科研办公用房、水、电暖费用;
16、负责西安光机所实验室运行环境监督检查(包括超净室);
17、负责科研实验样机等的登记造册与日常使用的监管工作;
18、负责设备设施年度维护保养计划的编制及组织实施;
19、负责计量仪器设备的检定计划编制和检定工作;
20、负责政府采购事项的审批;
21、负责随机带走设备的审批;
22、负责分管领域信息统计和本部门安全、保密、信息宣传与档案预立卷归档等工作;
23、履行研究所质量体系文件规定的本部门各项职责;
24、负责完成所务会及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5、配合其他部门完成需要协作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