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荣获的“陕西省绿色社区”称号顺利通过复审

   为了全面推进陕西省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的开展,2003年,陕西省人民政府首次对全省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单位进行了表彰。在此次表彰决定中,西安光机所社区(小区)被省政府命名为“陕西省绿色社区”称号。随着近年来我省创绿工作的不断深化,为使全省创建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根据省创绿工作的部署安排,近期,陕西省创建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办公室组织环保、卫生、教育、林业、民政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和领导对2004年以前荣获省级绿色文明示范工程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复审。12月18日,省创建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办公室组成检查组到我所就近年西安光机所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当日,吕建成副所长、刘书龙副书记以及我所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了复审检查汇报会。期间,检查组听取了我所申广元同志所做的“西安光机所创建绿色社区工作汇报”,详细察看了我所在创绿工作中整理的12册档案资料,同时还对我所部分人员就环境保护等有关方面的知识进行了现场测试。





   在听取我所汇报后,陕西省创建绿色文明示范工程检查组的专家和领导对西安光机所在开展创建绿色社区工作中所做的大量工作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检查组认为我所创建工作思路清、力度大、工作实、效果好,一致同意我所通过复审并免于现场检查,继续保留“陕西省绿色社区”这一荣誉称号。

   在省检查组来所之前,刘书龙副书记以及综合办公室有关领导还陪同先期到达我所的碑林区环保局领导参观了我所新园区及飞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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