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随着西安光机所科研事业的快速发展,我所在对外交往中各类经济、人事合同以及在研究所的管理工作中所面临的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日益增多,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所的进程,维护研究所的合法权益,保障所内科研及管理工作的顺利运行。今年,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在西安光机所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近期在进行充分调研、考察并对各侯选律师事务所的整体综合实力、法律事务经验、服务工作方案、收费标准等进行综合评审后,我所确定陕西菲尔律师事务所为研究所常年法律顾问单位,该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聘为我所常年法律顾问。
我所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后,法律顾问将对研究所的科研生产、人事管理、经济合同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建议和有关法律依据;参加所内重大经济合同谈判,审查、修改经济合同(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书;协助研究所依法处理经济案件纠纷,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维护研究所的合法权益;为研究所的规章制度建设、重大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服务;对所内职工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综合处供稿)
我所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后,法律顾问将对研究所的科研生产、人事管理、经济合同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建议和有关法律依据;参加所内重大经济合同谈判,审查、修改经济合同(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书;协助研究所依法处理经济案件纠纷,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维护研究所的合法权益;为研究所的规章制度建设、重大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服务;对所内职工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综合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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