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医疗费用现金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

所内职工:

     接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将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纳入省级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陕医保中心函【201874号)等文件通知,对因系统调试、办理资格备案等原因,未能实时结算的新纳入省级医保的17种抗癌药,符合要求的费用暂按照现金报销有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参照附件。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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