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聘通告

  陈佳妮,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0245,系本单位在编职工,其自2018年1月至今未到岗工作;王忠庆,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4917,系本单位在编职工,其自2019年4月至今未到岗工作。因陈佳妮、王忠庆同志严重违反本单位的管理制度,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中国科学院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本单位已向二人发出解除劳动关系(聘任关系)的通知,2020年3月18日我单位与陈佳妮、王忠庆之间的劳动关系(聘用关系)已解除。

  请于通告之日起15日内至单位办理离职相关手续及人事档案、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逾期产生后果自行负责。

  特此通告。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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