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废旧办公设备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属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科发条财字【2017】84号)的文件要求,院属事业单位配置通用办公设备不得突破总量控制标准。目前,我所通用办公设备总量(计算机、打印机、投影仪、碎纸机、一体机等)已接近总量控制标准,为了不影响各部门采购新的办公设备,请所内各部门将使用年限超过5年、不能正常使用的办公设备尽快办理退库申请,待审批完成后,退库至6号楼库房。

  操作步骤如下:

  在ARP系统,由资产责任人提出申请,具体操作流程:

  科研条件——固定资产管理——我的资产——归还申请。

  特此通知。

  财资处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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