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一代ARP发票识别与验真功能上线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2020年8月17日上午,我所已经正式在ARP系统设置成功发票识别与验真功能。

  一、票据识别

  ARP系统目前支持火车票、机票行程单、增值税发票(含专票、普票、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出租车票四类票据的信息识别。请通过“ARP手机客户端>应用>综合财务>我的票据”功能拍照识别上传。拍照识别支持一次识别多张票据,票面不能相互遮挡。识别信息包括票据类型、发票编号、金额、日期、时间、地点等内容,依票据类型不同具体识别内容不同。识别之后,一般还需要补充报销人、事由等信息。电脑端不支持拍照识别上传,但支持更正补充识别信息,依据票据创建报销单,作废、删除和退回票据。

  部分票据信息可能因为拍摄原因或者墨迹过浅等原因识别有误,拍照人可以对相关信息据实编辑。信息识别编辑完成后票据会自动上传到我的票据中。对金额和发票号码更正,系统会以 “!” 标识,对连号、节假日出租票等情况系统会提示,请确保业务真实、金额准确。

  报销时,可以从“综合财务>报销管理>我的票据”中直接选择相关票据创建生成差旅费和普通报销单,或者在填写报销单界面的附件模块点击“我的票据”选择相应的票据作为报销单附件。

  系统已经识别出的票据信息,如金额地点等,系统会自动在报销明细处进行填列。如果有其他系统目前不支持识别的票据类型(如手撕定额发票)一同报销,只需要再补传相应附件,并修改金额信息。

  二、增值税发票验真

  对上传到报销单附件中的增值税发票(含专票、普票、电子普通发票),系统会自动判断是否是增值税发票。如果不是,不做进一步处理;如果是,会进一步识别发票编号,并接入国税系统识别和验证发票真伪,验证为真的还会获取发票电子电文。验真通过后,会在所对应附件行附件名称后显示识别的发票编号,点击发票编号会显示电子电文,在发票编号后会同时显示图标“”。如果验真未通过,会在所对应附件行附件名称后显示识别的发票编号,并在发票编号后显示图标“X”。

  系统目前对于PDF格式和图片格式的增值税发票均可以识别,对于OFD格式的发票暂不支持,正在进一步升级开发中。考虑到电子档案的相关规定,对于增值税电子发票,请务必上传原版PDF格式或者OFD格式电子电文,不要上传照片和扫描件。

  三、其他事项说明

  新功能上线后,可在ARP手机端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和普通报销单。

  从即日起,未验真通过的增值税发票禁止提交报销。由于数据更新问题,当日开具的票据,部分可能当日无法验真通过,请待验真通过后再提交审批。其他经核实发票的确为真但系统又验证不通过的,请及时联系财务资产处处理。联系人:何苍龙88887528/15829036342。

  财务资产管理处

  20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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