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征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1年度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启动了2021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以下简称重大科研仪器项目)的申请工作。为做好我所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推荐原则重大科研仪器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以科学目标为导向,资助对促进科学发展、探索自然规律和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的研制。项目直接费用资助强度在1000万元/项以上。为规范和加强重大科研仪器项目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制定了《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管理办法》(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www.nsfc.gov.cn“政策法规栏目”)。请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把关,保证申报项目质量。

  二、推荐数量各单位作为项目牵头单位申报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

  三、注意事项

  1.加强组织充分论证。项目申报单位应组织对项目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并对保证项目所需的人员队伍、基础条件等做出承诺;

  2.正确把握项目定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重大科研仪器项目强调仪器研制对科学发展、科技创新的推进作用,不支持主要面对工程应用及推广的仪器研制;

  3.严格执行限项规定。有关限项要求按照《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限项申请规定”执行;

  4.合理编制项目预算。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根据仪器研制的实际需要,客观、认真地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5.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的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项目类别选择“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亚类选择“部门推荐”。

  6.项目申请单位在线审核并下载申请书(初稿),以邮件的方式提交至院条财局,待项目通过院内遴选后,项目申请单位再通过ISIS系统向基金委在线提交申请书(终稿)及附件材料。推荐项目清单由院统一报送至基金委。

  四、所内有申报意向的申请人请尽快与基础科研处沟通,并于2021年2月24日17:00前,将申请书(初稿)和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提交至邮箱ybq@opt.ac.cn,逾期无法受理。

  联系人:杨秉青

  联系方式:029-88887556

  附件:项目基本信息表

  基础科研处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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