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业务评审公示

  根据我所《关于加强科研项目关联业务管理的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西光财字【2020】129号)有关规定,2021年3月基础科研处审核了信息光子学室关于房屋租赁的合同内容,信息光子学研究室玻璃粉课题组租赁陕西光电子集成电路先导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事项属于关联业务范畴,因考虑到课题组房屋租赁事项的单一性与延续性,不专门组织评审会。为保证关联业务必要性、真实性和公允性原则,现将关联业务审批表及情况说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30日,相关附件详见网上办公(外网OA)如有异议,请与基础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王皓

  联系电话:029-88887556

  基础科研处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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