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2021年度培训计划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为深入实施全员能力提升计划,进一步推进我所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结合研究所年度工作计划制定要求,现面向全所制定2021年度培训计划,具体通知如下:

  一、制定2021年部门培训计划

  按照“覆盖全员,突出重点”的原则,各部门应根据通知要求,着重结合研究所年度重点工作需要,结合部门人员培养需求,提出并制定《2021年度部门培训计划表》(附件1),有针对性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与培训活动。

  各部门申请将本部门培训纳入所级培训计划(在表中标注)。人事教育处将根据各部门培训计划制定情况编制所级培训计划,并对最终纳入所级培训计划的项目提供经费、场地等相关支持

  二、职责与分工

  机关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工作领域内的政策、法规、意识的宣贯教育与岗位业务培训。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业务发展与人力资源规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部门培训计划,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与培训。重点组织本部门从事专业工作所需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培训。

  各部门应重点加强部门级质量、保密、安全教育培训,注意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培训并保留记录。对于国家、行业有持证要求的岗位,如特种设备操作、危化品操作、有毒有害操作等,须安排操作人员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

  三、培训形式

  部门培训可以自主安排外派学习、外请专家讲座、所内专家培训、参加学术会议、业务交流或在线学习等形式。

  四、配套经费

  2021年人事教育处将继续为各部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供配套经费,同时鼓励各部门邀请知名专家来所授课,承办面向全所的培训课程,人事教育处将择优给予额外经费匹配。

  五、相关要求

  1、各部门列入计划的年度培训项目应不少于3项。各部门要做好培训组织实施工作。培训主办部门要在培训结束后2周内完成参训人员在中国科学院继续教育网(www.casmooc.cn)学时登记工作。

  2、各部门请于2021年3月31日17:30前将《2021年度部门培训计划表》纸版(纸质文件需主管所领导签字)和电子版(光盘或邮件)提交至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强思邈 电子邮箱:qsm@opt.ac.cn

  联系电话:029-88890162

  附件: 1.2021年度部门培训计划表

  人事教育处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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