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院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大我院优秀人才的国际化精准培养,加强我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和中科院人事局《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现将我所职工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受理时间
2021年4月10日至23日。
二、受理材料要求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项目选派要求详见《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附件1),申请留学单位应为相关专业领域世界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
(二)申请人联系人事教育处领取《西安光机所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并完成审批。
(三)申请人须在项目受理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受理单位选择“中国科学院”)。
(四)申请人将《西安光机所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与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材料具体要求请查阅《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3),报送至人事教育处。如提供材料中有使用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纸,请在系统导出打印的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
上述材料须于2021年4月23日前(以收到材料为准)报送至人事教育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重要说明及要求
(一)国家公派留学是我院公派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除须遵守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各项规定要求外,还须参照《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研修管理办法》(科发人字〔2019〕39号)进行管理。
(二)有公派留学意愿者,应首先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或博士后项目。2021年院公派留学计划将视国内外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和国家公派申报录取情况待定。
(三)各部、部门应发挥用人主体责任,有计划、有重点地择优推荐公派留学人员,发挥组织优势,帮助搭建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培养渠道,对申请人出国留学如何服务研究所主责主业与学科发展,对申请人的政治信念、道德品行、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成果提出明确要求。
(四)院人事局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及录取计划确定获资助人选。评审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
1.申请人的道德品行、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
2.申请人的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
3.出国研修学科专业及方向的需要程度、国内和国际发展水平的差距;
4.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及留学目标的应用前景;
5.留学目的国、机构及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水平、是否具备接待申请者所需的科研条件;
6.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为申请者留学回国后提供发展条件的可能性以及推荐态度等。
(五)2021年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项目预计6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
(六)被录取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办理派出时,须向研究所报告计划派出时间、留学国别和单位、计划回国时间等信息。新冠疫情期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应在出国留学前接种新冠疫苗,遵守我国及访问国疫情防控政策,在外做好个人防护。遇到紧急情况,及时与研究所联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回国后,须进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
(七)国家公派留学申请相关文件,均可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sc.edu.cn/chuguo)进行查询。
四、联系方式
人事教育处 强思邈
联系电话:029-888890162
电子邮箱:qsm@opt.ac.cn
附件:
1. 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2.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3. 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人事教育处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