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22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通知

  所内各部门:

  根据科学院的工作部署和安排,请各部门编报2022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先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范围如下:

  1、资金范围:所有财政性资金及其他资金(包含技改经费、修购专项经费、基建经费及国家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费)。

  2、预计在2022年购买的下列物品:

  (1)购置车辆

  (2)租用土地、办公用房、业务用房

  (3)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二、特别注意:

  1、根据规定,新增资产二上数量金额不得超过一上额度,请各单位注意要提足新增资产预算数量需求,避免出现因未报预算而不得采购的情况。

  2、2022年的一上,需要编报技改经费、修购专项经费、基建经费及国家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费的仪器设备。

  C、“购置设备的必要性”字数不能太长,控制在50~150个字范围内。

  D、务必详细填写采购需求说明,若单位因未填写需求说明或说明过于简单的原因,被财政部核减,中科院将不再向财政部申诉。

  请各部门务必重视这项工作,完整统计本部门的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及时、准确上报,切勿漏报。

  报送方式:7月2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yh@opt.ac.cn

  联系电话:88880393 13700276152

  附件:2022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一上)

 

  

  财务资产处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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