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制度实施办法》和《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实施细则》,现就申报2021年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采取院所两级共同资助方式,院给予每位资助人员60万元资助,资助经费分2年下达,单位2年内给予每位资助人员匹配20万元经费。资助经费可用于特别研究助理的薪酬发放、科研及访问交流等支出。
二、申报工作安排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0年8月31日(含)之后入职的特别研究助理,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恪守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为科技事业拼博奉献的精神;
2.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2021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3.申请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具有突出的创新研究成果,科技创新潜质优良;
5.如为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本所,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6.此前未获得本项目资助。
(二)申报流程
请申请人准备纸质及电子材料,且内容严禁涉密。申请材料如下:
1)《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1);
2)《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项目申请人情况汇总表》(附件2)。
于2021年11月23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人事教育处(北区11号楼306),电子版材料打包且命名方式为“张三+特别研究助理项目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rencai@opt.ac.cn。
三、其他事项
1.“特别研究助理项目”采取自由申报,由研究所统一组织遴选,确定最终上报人选。
2.获准“特别研究助理项目”后,需保证继续纳入特别研究助理管理24个月。
3.当年度“中国科学院院长特别奖”获得者、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获资助者等,直接纳入“特别研究助理项目”资助范围。
4.按照人才经费不重复支持原则,“特别研究助理项目”资助人员,如获得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等资助,且经费支持强度低于“特别研究助理项目”资助标准,给予补差支持。
5.资助经费可用于“特别研究助理项目”资助人员的薪酬发放、科研及访问交流等支出。
6. 本年度我所共有3个名额(不含直接纳入的名额)。
7.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特别研究助理项目”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动员符合条件者积极申报“特别研究助理项目”。
联系人:强思邈 孙文
联系电话:88887519
邮箱:rencai@opt.ac.cn
人事教育处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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