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放假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我所202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3日(星期天)至5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放假前,各部门负责人要组织安排安全自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请广大职工节日期间注意安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文明低碳祭扫,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假期。

 

 所务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