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研究单元:
根据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关于2023年度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通知,为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通过奖励机制充分调动我国图像图形学领域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图像图形学技术领域的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以下简称CSIG)设立系列奖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23年度CSIG自然科学奖
(一)奖励范围
CSIG自然科学奖授予在我国图像图形学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和团队。
前款所称重大科学发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对自然现象和规律的新发现;在科学理论和学说上的新创见;在研究方法和手段上的创新;在基础数据的搜集和综合分析上的创造性和系统性的贡献;
2、学术上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对于促进本学科技术进步有重要意义,或者对于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3、得到国内外业界公认,主要论著已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主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学术刊物和学术专著正面引用;
CSIG自然科学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5人,完成人按贡献大小排序,第一完成人应是中国国籍,奖项完成人应当是相关科学技术论著的主要作者。
(二)推荐工作要求
1、正在研究中的项目不得作为完成成果进行推荐;
2、成果所有权有异议者;存在知识产权、完成单位、参与人员等方面的争议的成果;处于诉讼、仲裁或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程序中的成果,在争议解决前不得推荐;
3、已经获得和正在申报/推荐的国家级、省部级和全国性学会科学技术奖中使用过的材料,不得作为推荐CSIG自然科学奖的支撑材料;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在未获得主管行政机关批准之前,不得推荐;
5、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及其项目经学会受理后要求退出评审的,由推荐人以书面方式向学会提出。经批准退出评审的,如再次以相关技术内容推荐CSIG自然科学奖,须间隔一年以上;
6、推荐单位要对推荐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推荐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
7、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
2023年度CSIG技术发明奖
(一)奖励范围
CSIG技术发明奖授予在我国图像图形学领域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和团队。
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
1、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
2、具有先进性和创新性;
3、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CSIG技术发明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6人,完成人按贡献大小排序,第一完成人应是中国国籍,奖项完成人应当是相关技术的主要发明人。
(二)推荐工作要求
1、正在研究中的项目不得作为完成成果进行推荐;
2、成果所有权有异议者;存在知识产权、完成单位、参与人员等方面的争议的成果;处于诉讼、仲裁或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程序中的成果,在争议解决前不得推荐;
3、已经获得和正在申报/推荐的国家级、省部级和全国性学会科学技术奖中使用过的材料,不得作为推荐CSIG技术发明奖的支撑材料;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在未获得主管行政机关批准之前,不得推荐;
5、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及其项目经学会受理后要求退出评审的,由推荐人以书面方式向学会提出。经批准退出评审的,如再次以相关技术内容推荐CSIG技术发明奖,须间隔一年以上;
6、推荐单位要对推荐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推荐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
7、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
2023年度CSIG科技进步奖
(一)奖励范围
CSIG科技进步奖授予在我国图像图形学领域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
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技术创新性突出;
2、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
3、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
CSIG科技进步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0人,完成人按贡献大小排序,第一完成人应是中国国籍,奖项完成人应当是对产业应用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个人。
(二)推荐工作要求
1、被推荐项目属于重要产业化应用必须经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进行科技成果评价、验收或获得授权发明技术专利。实际应用两年以上,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属于产品或工艺性研究的成果,必须完成生产性试验;
(2)作为市场销售的商品成果,必须达到批量生产的水平;
(3)应用基础研究成果,必须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重要刊物发表或出版正式专著。
2、正在研究中的项目不得作为完成成果进行推荐;
3、成果所有权有异议者;存在知识产权、完成单位、参与人员等方面的争议的成果;处于诉讼、仲裁或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程序中的成果,在争议解决前不得推荐;
4、已经获得和正在申报/推荐的国家级、省部级和全国性学会科学技术奖中使用过的材料,不得作为推荐CSIG科技进步奖的支撑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在未获得主管行政机关批准之前,不得推荐;6、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及其项目经学会公告受理后要求退出评审的,由推荐人以书面方式向学会提出。经批准退出评审的,如再次以相关技术内容推荐CSIG科技进步奖,须间隔一年以上;
7、推荐单位要对推荐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推荐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
8、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
二、推荐渠道
CSIG科技进步奖实行推荐制,以下单位具有推荐资格,推荐名额不限:
1、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各分支机构;
2、各地方图象图形学会;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图像图形学研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从事图像图形领域研发、生产、应用、推广的企业和机构。
三、推荐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
推荐书原件1份:主件和附件一并装订成一册。
(二)电子材料:
1、推荐书主件2份:1份word文档,1份签字盖章的PDF文档;
2、推荐书附件1份:所有附件合成一个PDF文档,包含目录索引。
四、推荐流程
1. 提交申报意向:请于2023年7月1日前,在线填写奖励推荐意向统计表:
https://csig-forms.mikecrm.com/1fY0mT6
2.材料审核把关:请于2023年8月31日前发送初稿综合科研处进行初审,根据情况将组织开展专家评审等;
3.成果公示:请将公示材料按附件要求发送综合科研处联系人邮箱,公示材料接收时间截止为2023年8月31日前;
4.组织成果评价:对于申报技术发明奖及科技进步奖成果,根据需求组织第三方评价,如有相关需求,建议最晚于8月底前完成科技成果评价;
5.材料报送:请于2023年9月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综合科研处联系人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再进行电子版提交,纸质版提交时间待学会审核电子版后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1)研究所综合科研处联系人:
马苑馨 88887706,mayuanxin@opt.ac.cn
(2)学会联系方式:
电话:010-82544661,010-82544754
电子邮箱:awards@csig.org.cn
综合科研处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