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研究所科研、管理信息化水平,高质量服务研究所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十四五”规划,贯彻落实所领导“信息化能力建设再上台阶”,“以全面数字化、信息化为目标,提升全所科研管理效率”等要求,在已全面启用的内外网信息化平台基础上,继续完善、扩充和优化现有信息化平台和业务系统,真正实现以信息化手段高质量服务科研及管理,拟开展全所2023-2024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各部门在充分梳理主要业务流程信息化需求的基础上,以信息化手段促科研和管理效能提升为思路,重点优化和完善已上线的业务流程,积累基础数据,继续发掘信息化建设需求,充分考虑新需求的必要性、创新性和适用性,依托所内外网信息化平台,申报相关业务模块建设及优化完善需求,或与现有平台进行数据对接的业务系统。
各研究室及支撑部门也可对我所目前存在的信息化弱项或者尚未信息化的流程及事项等提报信息化需求,也可针对现有流程改进等提供建议和意见,信息中心将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沟通拟定解决方案。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数量不限,建议以模块化、实用型为主,优先支持对研究所科研发展或者管理提升有重要影响的业务模块立项,对研究室申报的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试点项目将予以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
2.申报业务模块需提前考虑部署在内网或外网平台,也可在保持流程基本一致的前提下,同时适用于内外网平台;不基于所内外网平台开发或与内外网平台无数据交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以支持;
3.业务模块设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管理规定,涉密内容须部署在内网;
4.申报项目应面向全所提供信息化服务或具备推广性的试点项目,原则上不得申报针对某一课题或任务的项目;
5.机关各部门应在充分理清本部门业务流程和需求的基础上,对现有流程进行优化和完善,加快实现管理流程全面信息化;
6.各部门若存在已开发完成项目使用不充分或未使用情况,应先落实已有项目的改进及推广使用计划,计划尚未落实的暂停申报;
7.本年度将强化落实申报项目的最终使用效果,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拟开发业务模块在全所的推广、普及和优化任务;
8.2023年将适时启动对机关各部门的信息化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将纳入年终考核。
三、申报组织
1.申报工作由部门负责人主抓,信息化专员协助组织申报及前期沟通;
2.各部门在明确项目需求后,先与信息中心技术人员沟通,对拟建设内容进行申报前的分析评估;
3.申报项目预评估通过后,将按照项目需求分析单、需求确认单,评审议价会等流程落实项目开发细节,评议完成后签订项目开发合同,进入开发阶段;
4.信息中心负责协调各项目的论证、评审、实施及验收等工作,联系人:李聪、李博。
四、申报期限
1.本年度信息化项目申报采用分阶段方式,第一期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0日,第二期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紧急项目采用即时评估方式,评估通过后项目立即按流程办理开发手续;超出以上时间节点的申报不纳入本年度开发计划。
2.对现有业务模块的优化及完善等可随时提交。
特此通知。
信息中心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