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关于发布《2024年度吉林省与中国科学院科技合作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所属各研究单元:

  按照《2024年度吉林省与中国科学院科技合作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申报指南见“附件1”),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承担单位须为中科院各研究(院)所,且为中科院各研究(院)所在吉林省内实施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科技产业政策和吉林省振兴老工业基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2.申报项目的核心技术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具备实现产业化的基础。

  3.申报项目的实施,能够较快形成较大的产业规模,能够取得良好的经济益和社会效益,并对吉林省产业高质量发展起到助推作用。

  4.申报项目须与吉林省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并在项目申报前已签订技术合作协议(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协议中须明确知识产权归属问题(必须明确合作企业在项目实施中获得的权益),合作期限、双方权利和义务等问题。

  5.申报项目的合作企业原则上不能为当年新成立的企业,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向中科院长春分院申请,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二、项目支持范围

  新能源技术、新装备技术、新材料技术、新农业技术、光电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技术。

  三、项目执行周期

  项目执行周期原则为2年,至多不超过3年。

  四、申报方式

  1.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吉林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jlkjxm.com)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方式请参考附件2-4)。

  2.在线打印《项目申报书》和附件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于2023年7月19日17时前报送至中科院长春分院科技合作处。(详情请参考“附件1”)。

  3. 项目申报受理时间: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该通知发布之日至2023年 7月12日17时截止,纸质版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4. 如有意向申报,请联系科创处郝芯加进行报名登记88881623。

  科技创新发展处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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