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 2023年度“人才拔尖行动计划准聘岗位”选聘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依据《西安光机所“人才拔尖行动计划准聘岗位”实施方案》,启动本年度西安光机所“人才拔尖行动计划准聘岗位”选聘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选聘原则

  “人才拔尖行动计划准聘岗位”以造就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拔尖青年科技人才为总体目标。通过实施该计划,重点选拔承担国家(院)重大科技任务、重大创新平台的关键人才,尤其是中青年科研骨干人才。引导担负科技国家队使命,聚焦研究所主责主业,集中优势力量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开展前沿交叉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等重大科技攻关。

  二、 岗位设置

  1) 准聘岗位设置分为准聘正高级岗位和准聘副高级岗位。

  2) 准聘正高级岗位(正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发挥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作用。能够准确把握学科动态和发展方向,注重战略谋划和前瞻布局;组织、策划并承担国家、院重大科研或工程项目;取得具有国际水平的科技创新成果,解决国家重大需求背后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与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开展高水平科研合作;积极培养青年人才。

  3) 准聘副高级岗位(副高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发挥优秀学术(技术)骨干作用。能够引入先进的学术思想和技术方法,提出具有重要创新价值的技术方案;积极开拓新的研究方向或从事高水平技术攻关、解决工程技术难题;争取和承担国家科技任务,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科研成果;围绕研究所主攻方向发挥骨干引领作用,创造性提出解决重大任务中的“卡脖子”问题解决方案,带头论证并争取到国家重要科技任务。

  三、 选聘条件

  详见附件《西安光机所“人才拔尖行动计划准聘岗位”实施方案》。

  四、 申报程序

  1) 竞聘人员向所在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2) 所属各部门审核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审核通过人员材料部门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提交所在研究部。

  3) 由研究部按不超过部总人数(在册人员)的1%进行排序推荐,并出具推荐意见。

  4) 人事教育处组织聘用委员会对各部推荐人员进行考核评议,提出拟聘推荐人选。

  5) 所务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6)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发文聘用。

  五、 工作要求

  1) 申报材料要求:填写《人才拔尖行动计划准聘位推荐表》、《岗位聘用审核表》(项目聘用填写《项目聘用岗位晋升审核表》)、《任职资格对照表》,搜集整理承担或参与科研项目、论文、专利、奖项等佐证材料,并作出科研诚信承诺,保证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申请表格及所有附件材料需将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并将其命名为“研究室-姓名-申报岗位”。所有申报材料务必进行脱密处理。2023年11月24日前向所在部门提交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2) 研究部于2023年12月1日前将推荐人员及申报材料报送人事教育处

  3) 所内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六、准聘岗位说明

  1) “人才拔尖行动计划准聘岗位”是针对现职人员当中,“学历”或“任职年限”某一单项不符合岗位聘用晋升要求的人员设立的准聘岗位,符合岗位聘用晋升要求的人员不纳入准聘岗位推荐范围。

  2) 人才拔尖行动计划岗位聘期为3年,聘期自聘用发文之日算起。

  3) 准聘岗位聘期内兑现岗位待遇,不计入个人人事档案。聘期结束且聘期内年度考核合格,相关材料计入个人人事档案。

  4) 对聘期发现学术不端行为,以及调出单位的人员,即自动终止人才拔尖行动计划准聘岗位,按照原岗位执行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它事项说明

  1) 参加“人才拔尖行动计划准聘岗位”申请人员不得在同年度岗位聘用(项目聘用)晋升渠道申报岗位;

  2) 在上一年度未通过评审的申报人需间隔一年申报,即申请人不得连续进行申报,且累计申报同一职级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3) 答辩PPT报告时间不超过10分钟。汇报方式采用“代表作答辩制”即要求自然科学系列、工程技术系列和实验技术系列汇报个人一项代表性成果,代表作形式可以是高质量论文、高价值专利(应用价值、经济价值),创新性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科研项目研制,技术标准规范,原创性计量测试方法,工艺方案等。答辩内容需从代表作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内容,技术创新点和成果与应用等方面进行汇报,着重体现个人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科研水平,阐述代表作与研究所中心工作的契合情况。

  申报材料请下载附件。

  联系人:张辰  联系电话:029-88887519  联系邮箱:zhangchen@opt.ac.cn

 

  人事教育处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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