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管理办法》(科发人字〔2020〕59号)和西安分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西部青年学者”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2024年度“西部之光”项目坚持为西部地区培养新一代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项目定位,进一步强化聚焦主责主业和抢占科技制高点的鲜明导向,重点支持与国家、院在西部地区部署的重大战略、重大工程、紧密结合,符合院属单位主攻方向和学科特色优势,彰显服务国家西部发展战略的青年科技人才,向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优秀人才倾斜。项目经费额度为50-100万,其中,设置重大前沿项目(经费约80-100万/项),技术攻关项目(经费约60-80万/项),一般项目(经费约50万/项)。本年度我所可共推荐20项。
二、申报条件
1.为院属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且聘用至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已在西部地区连续工作3年(含)以上(中部和东部地区院属单位特别研究助理执行期满到西部地区工作可不受此条款限制)。
3.以下人员不得申报:
(1)曾入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国家人才计划,曾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
(2)曾入选院引才计划、青年创新促进会优秀会员、西部青年学者,执行期内的青年创新促进会会员。
(3)2014年前“西部之光”重点及以上等次入选者不得申请。2015年后获得“西部之光”资助者,除“西部青年学者”B类在项目结题后可申请,其他类别项目负责人均不再申请。
4.申请人同年申请院级人才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次),若均获评审专家推荐为项目资助候选人时,只能选择1项。
三、遴选方式
1.引进东部和中部地区特别研究助理遴选
自2023年以来,研究所从东部和中部地区院属单位引进执行期满的优秀特别研究助理,招聘入编且聘用至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承诺在西部地区工作不少于3年的,按照50万元/人直接给予“西部青年学者”基础研究项目支持。
2.“西部青年学者”立项人员遴选
“西部青年学者”重大前沿、技术攻关和基础研究项目人员按照以下方式遴选。
(1)要坚持“定事”与“定人”相结合,需考量符合主责主业要求、体现西部地域特色的科研人员规模,结合本单位承担的重大任务情况(参照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白名单”,请申请人联系所在部了解具体文件),注重向承担参与重大任务的个人倾斜。
(2)各部门要积极引导科研人员围绕本单位重点布局和主攻方向开展创新研究,对推荐人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不聚焦主责主业、不符合单位主攻方向的不予同意申报。
四、申报要求
1.申请人在下载本通知附件,自行填写申报书与汇总表,通过分院遴选后,在系统正式填写申报材料;
2.准备10分钟PPT报告。汇报自拟提纲,内容应包含个人科研工作经历、选题意义(重点阐述对抢占科技制高点的意义以及与研究所主责主业关联性)、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预期成果产出和人才培养计划、经费预算等。汇报内容应与申请表中表述一致,不一致者将不予立项;
3.申报书与PPT所有内容不得涉密,命名“姓名+2024西部之光立项”,于2024年8月27日15:00前将签章完整的申请表pdf版、汇总表excel、答辩报告ppt97-23版本打包发送至rencai@opt.ac.cn,邮件名:xx申请西部青年学者申请材料。
联系人:强思邈
联系电话:88887521 rencai@opt.ac.cn
人事教育处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