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光机所关于对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开展专项审计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2024年西安光机所接受了基金委组织的国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检查中提出了在资金使用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若干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发现并整改经费使用中不合理、不规范的情况,拟抽取我所部分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开展内部专项审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审计范围

2021年至2024年“十四五”期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审计时间

2025年5月12日至19日

三、审计内容

   本次审计一方面对涉及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各项目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另一方面结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报

的典型问题,抽查项目重点核查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按计划书、合同书或合作协议外拨合作单位资金;

(二)在直接费用列支通用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费用;

(三)列支论文润色、编辑、翻译或修改等费用;

(四)列支应由教育经费承担的学生培养或论文答辩等费用;

(五)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六)列支与本项目不相关支出;

(七)在直接费用列支支撑条件费用;

(八)给项目组成员发放专家咨询费,或以任何形式回收劳务费;超标准发放劳务费或专家咨询费;

(九)将其他项目的支出调账到本项目;

(十)长期借款不及时冲账;

(十一)弄虚作假转移、套取、报销项目资金;

(十二)合作单位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

(十三)未按规定执行和调剂预算;项目经费执行率低;

(十四)结余经费违规使用。

对于包干制项目,重点核查是否列支与本项目不相关支出。

四、组织实施

本次审计工作由监督审计处负责组织实施,依据项目体量大小,抽调科研财务助理协助进行。

五、工作要求

各研究室、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充分理解配合审计工作的开展,对于审计提出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   

财务资产处、各业务处和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应当支持并保障审计工作的开展,确保审计人员能够及时全面地获取相关数据、资料、实物等审计信息。

(联系人:王枫  联系方式:88887718 )

监督审计处

2025年5月8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