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国家创新人才高地建设的意见》

    文章来源:人事局

    近日,中国科学院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国家创新人才高地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快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要求,努力使中科院真正成为科技英才的首选用武之地,让各类人才尽展创新才华,凝聚和造就一批科技大师、领军人才和尖子人才。

  《意见》的出台是中科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科院人才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意见》结合中科院发展需求和人才工作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导引,进一步改革人事人才管理制度,研究提出了加强人才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将在充分调动全院科技人才创新积极性,推动国家创新人才高地建设,保证“四个率先”目标的顺利实现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意见》明确了中科院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提出了6大方面25条具体举措,主要包括:合理进行人才资源配置,努力完成“十百千万”人才队伍建设目标;深入实施人才培养引进系统工程,更大力度地做好海外优秀人才引进工作;深化人员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改革,试行预聘和长聘制度,促进科技人员有序流动;建立符合现代科研院所特点的分配与保障体系,试行协议薪酬制度;建立完善人才智力共享机制,强化人才团队优势,加大科教融合培养创新人才力度;深入实施国际化推进战略,拓宽国际化人才培养与交流渠道。

  《意见》提出,中科院将主动改革人才政策,在用人管理、岗位设置、薪酬分配等方面,集中向院属单位下放一批人事人才管理权限,赋予用人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多的人权、事权和财权,更加符合科研事业发展规律,有利于科研单位根据发展需要凝聚人才、用好人才,有利于稳定和激励科研人员开展长期性、创造性的科研探索。

  《意见》要求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以组织实施“率先行动”计划为统领,立足“三重大”(重大原创成果、重大战略性技术与产品、重大示范转化工程)的战略布局,大力促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国家创新人才高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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