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支部:
2018年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院党组12项要求,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根据中央纪委、院省相关要求,按照中科院西安分院党组纪检组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所严格执行纪律要求,确保廉洁过节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一岗双责”,增强廉洁过节意识
各部门、各支部要认真组织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为推进两节期间整治“四风”工作、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强化责任担当,把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认真查找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多种形式早打招呼、及时提醒,抓早抓小,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结合本部门风险防控重点,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早部署、早提醒、早预防。加强分管范围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
二、重申纪律红线、坚决做到八个“不准”
各部门、各支部要自觉遵守各项规定,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针对今年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新增了“负面清单”,划出了行为“红线”。中纪委也于近日选取近年来中秋、国庆期间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处分的典型案例,再次强化节日廉政提醒。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严防“节日病”,严守节日“禁令”,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做到八个“不准”。
1、坚决不准公款赠送月饼节礼或接受月饼节礼;
2、坚决不准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3、坚决不准违规收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以及土特产品等节日礼品礼金;
4、坚决不准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参与“一桌餐”等隐蔽聚会活动;
5、坚决不准公款旅游、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6、坚决不准借办公用品、会议费、招待费等名义报销节礼费或向其他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7、坚决不准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8、坚决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三、强化监督责任,严格执纪问责
所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问责力度,坚守责任担当,突出监督重点,严查违纪违规问题。尤其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认真受理群众举报,畅通问题线索来源与渠道,对发现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举报方式:
1、举报地址:西安高新区新型工业园信息大道17号 中共西安光机所纪委 710119
2、举报邮箱:xgsjiwei@opt.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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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光机所纪委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