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7日陕西传媒网今日头条:陕西省政府为推广“西安光机所、西北有色院模式”送来政策“大红包”

  在我厅重点推广“西安光机所、西北有色院模式”之际,近日,省政府出台了《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推广“两个模式”送来政策“大红包”。

  充分激发人才活力 

  建立更为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打通人才流动、使用、发挥作用中的体制障碍,最大限度支持和帮助科技人员创业创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可由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约定分配,未约定的,转化收益的至少80%划归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所有。从事创业创新活动的业绩作为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建立科技人员双向流动机制。积极落实国有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政策,对在陕转化科技成果或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经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并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待遇;3年内要求返回原单位的,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在职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经单位同意,可在不侵占职务发明、单位知识产权的前提下,采取兼职兼薪方式创业或服务企业创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高级科研人员带领团队参与企业协同创新。

  积极吸引高端人才,完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和子女就学、居留居住、进出境、外汇等服务机制,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陕创新创业。

  着力拓宽融资渠道 

  加快实施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计划,新设立一批新兴产业专业领域创业投资基金和天使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支持创业创新,强化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基金投向早期创业创新项目。

  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等支持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创业板、新三板等上市挂牌。对于符合要求的种子基金,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可采取股权投入形式予以支持(投资金额不超过基金规模的10%,单个基金支持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到2017年,全省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数量达到100支以上,资金规模超过100亿元。拓宽创客融资渠道,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创客提供个人担保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融资服务。建立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机制,对以专利权质押获得贷款并按期偿还本息的创业企业,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50%(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予以贴息。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和调动社会资本支持创业示范基地、创客天地、新型孵化器等众创空间发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众创空间”孵化基地,对其相关硬件建设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并根据运行情况、新入驻企业的数量、获得种子基金或者天使基金投资等择优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对于基地内孵化项目形成的专利,给予代办费70%的补助。

  积极营造发展环境 

  加强各类媒体对创业创新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报道一批先进事迹,树立一批典型人物,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积极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大力培育创业精神和创客文化。鼓励创业孵化机构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创新论坛、创业创新训练营等。

  完善知识产权环境。加大网络知识产权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众创、众包、众扶、众筹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促进在线创意、研发成果及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技术手段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切实维护创业创新者权益。结合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加强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增强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管理能力。

  支持各地积极探索适应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特点的管理模式,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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