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关《规定》

   6月27日,我所召开干部中心组会议认真学习中纪委下发的《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有关通知精神。所党委、纪委委员、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各总支、支部书记共50多人参加了会议。
   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书龙同志结合我所实际就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这一《规定》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一是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规定》对于加强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于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求各总支、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学习《规定》,做好宣传,敲响反腐倡廉的警钟,做到未雨绸缪,预防在先。三是党员干部要对照《规定》,认真进行自查,并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和如实地报告自查自纠的情况。四是要切实把《规定》提出的八项禁止性规定作为广大干部的行为准则,在具体工作中严格对照《规定》,并自觉遵守《规定》,以实际行动促进我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综合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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