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为女职工办理特殊疾病保险

  在“三八节”即将来临之际,所工会为在职女职工办理了特殊疾病互助保险,奉上了工会组织对女职工的关心爱护,为女职工送上了一份充满爱意的节日礼物。 

  为了关心女职工的身心健康,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充分体现工会对女职工的关爱,近日所工会为190名在职女职工办理了特殊疾病互助保险。保险期为两年,从201435日起至201634日止。 

  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险是由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职工互助办法》,针对女性多发的几种癌症而推出的一个花钱少保险系数大的互助保障计划,其目的是为广大女职工构筑起抵御大病风险的救助防线。主要是对女职工患有原发性子宫颈癌、原发性输卵管恶性肿瘤、原发性子宫内膜癌、绒毛膜癌、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外阴癌阴道癌、原发性子宫肉瘤、原发性卵巢癌等8种特殊恶性肿瘤时,领取一定数额的互助金,用于缓解职工治疗、康复费用和收入减少引起的家庭经济困难。 

  为女职工办理特殊疾病互助保险,这是我所工会贯彻落实“三个贴近”,关爱女职工身体健康,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为其办实事、做好事的具体体现,是保护女职工身心健康,增强抵御大病风险能力,解除后顾之忧的重要举措。同时也为女职工们建立起一道互帮、互助、自我保障的防线。 

    

  附: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为缓解女职工因患上女性特殊恶性肿瘤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职工互助办法,制定《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实施细则。 

  第一条    本计划的基本内容 

  参加本计划后,在互助保障期内会员享有在首次发现患有本计划第二条所列的8类女性特殊恶性肿瘤的一种或者多种时,领取一定数额的互助金,用于缓解职工治疗、康复费用和收入减少引起的家庭经济困难。 

  第二条  本计划所指的女职工特殊恶性肿瘤包括以下8类: 

  1原发性子宫颈癌; 

  2原发性输卵管恶性肿瘤; 

  3、原发性子宫内膜癌; 

  4、绒毛膜癌 

  5、原发性乳腺癌; 

  6、原发性外阴癌、阴道癌; 

  7、原发性子宫肉瘤; 

  8、原发性卵巢癌。 

  第三条  参加本计划的条件和办法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以下简称“本会”)会员,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或正常劳动,未患过任何恶性肿瘤的,年龄在1660周岁的在职女职工,都可以通过会员所在单位的工会向本会在当地的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申请参加本计划。 

  本会只接受由基层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本计划,并且在同一单位参加本计划的女职工不得少于其全部女职工(含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聘用期超过一年的临时职工)的60%(含本数,下同)。单位女职工数不足100人的须100%参加,且参加人数不低于20人。 

  第四条  参加本计划的规定。 

  1、职工参加本计划的有效期为两年,交纳互助费后互助保障期在规定的时间统一生效。 

  2、会员交纳的互助费是用于对会员的互助互济,互助保障期满后,会员不论是否享受领取互助金的权利,其所交纳的互助费不再退还。 

  3、会员交纳互助费的标准为每份36元。 

  4、在同一互助保障期内职工最多可以参加两份本计划,且同一单位职工参加份数应一致。 

  5、对参加本计划并按照规定已领取互助金的会员,互助保障期后不能再次参加本计划。 

  6、互助保障期满后,符合参加条件的会员在15日内交纳互助费继续参加本计划不再受上述90天期限的限制。 

  第五条  参加本计划的待遇。 

  一、首次参加本计划的会员在互助保障期生效后30天后90天内(含本数),发现患有上述8类疾病的一种或者多种,可以一次性领取慰问金500元,不再享受领取互助金待遇,保障责任终止。 

  二、在互助保障生效90天(不含本数)后,会员首次发现患有上述8类疾病对应的一种或多种原位癌时,可以一次性领取1000元慰问金,不在享受领取互助金待遇。 

  三、在互助保障期生效90天(不含本数)后,会员首次发现患有上述8类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时,可以领取下列三项互助金: 

  1、领取1万元的治疗费用互助金。 

  2、患有上述8类疾病并住院治疗的,根据住院治疗时的时间,按照每月每份800元的标准领取最多6个月的生活补助互助金。 

  住院时间不满一个月(30天)的可以按照每份400元的标准领取不足月部分的生活补助互助金; 

  在互助保障期内会员因患有上述8类疾病多次住院治疗的,按照累计住院天数除以30天计算实际领取互助金的时间。 

  住院时间的计算按照治疗医院出具的完整入院、出院记录为准。 

  3、患有上述8类疾病并首次住院治疗的,可以一次性领取每份2000元的康复休养互助金。 

  第六条  下列原因会员不享受第五条规定的互助金。 

  1、会员在参加本计划前已经或曾经患本计划所指的原发性恶性肿瘤和原位癌中的如何一种或多种; 

  2、会员故意隐瞞、伪造或篡改病史、病历以及其他各种欺骗行为的; 

  3、医院误诊; 

  4、因酗酒、吸毒、艾滋病、滥用药物、故意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患有上述8类重大疾病; 

  5、由其他疾病转移致使会员患本计划所列疾病; 

  6、原子能或核能装置的污染或辐射导致会员患本计划所指的原发性恶性肿瘤和原位癌中的任何一种或多种; 

  第七条  互助金的受领人。 

  参加本计划的互助金受领人为会员本人。 

  第八条  互助金的申领手续。 

  在互助保障期内会员及其所在单位工会本计划经办人员必须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患有上述8类疾病的10日内通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所在地办事处以便进行核对。 

  会员通过其所在单位工会向办事处申请领取互助金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会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患病情况证明; 

  2、会员的身份证明; 

  3、有本会指定或认可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附有病历、必要病理检验报告、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诊断报告的诊断书、手术证明等客观病历; 

  4、由会员或其直系亲属签名的互助金领取书面申请; 

  5、办事处为证明患病情况需要由会员提供的材料。 

  第九条  其他规定事项。 

  1、自会员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患有上述8类疾病日起,会员必须在2年内向办事处申请领取互助金,逾期办事处不再受理会员提出的互助金申领工作。 

  2、本计划所指的8类疾病的判定按照国家有关疾病诊断标准的规定。 

  3、对本计划执行中有关内容发生争议,由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专家委员会进行最终裁定。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陕西办事处 

      址:西安市莲湖路389号(省总工会一楼135室) 

  业务电话:02987329879    87329880 

  理赔电话:02987329872    传真:87347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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