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为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及我院人才工作新精神、新要求,落实我所人才工作会议的新思路,新部署,对标院“十四五”人才高地建设和我所“十四五”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总体目标,促进中青年优秀骨干人快速成长,现启动本年度西安光机所2024年度“人才拔尖行动计划准聘岗位”选聘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选聘原则
“人才拔尖行动计划准聘岗位”以造就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拔尖青年科技人才为总体目标。通过实施该计划,重点选拔承担国家(院)重大科技任务、重大创新平台的关键人才,尤其是中青年科研骨干人才。引导担负科技国家队使命,聚焦研究所主责主业,集中优势力量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开展前沿交叉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等重大科技攻关。
二、 岗位设置
1)准聘岗位设置分为准聘正高级岗位和准聘副高级岗位。
2)准聘正高级岗位(正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发挥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作用。能够准确把握学科动态和发展方向,注重战略谋划和前瞻布局;组织、策划并承担国家、院重大科研或工程项目;取得具有国际水平的科技创新成果,解决国家重大需求背后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与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开展高水平科研合作;积极培养青年人才。
3)准聘副高级岗位(副高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发挥优秀学术(技术)骨干作用。能够引入先进的学术思想和技术方法,提出具有重要创新价值的技术方案;积极开拓新的研究方向或从事高水平技术攻关、解决工程技术难题;争取和承担国家科技任务,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科研成果;围绕研究所主攻方向发挥骨干引领作用,创造性提出解决重大任务中的“卡脖子”问题解决方案,带头论证并争取到国家重要科技任务。
三、 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学风优良,能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质突出,恪守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为科技事业拼博奉献的精神。
2)申报者从事科研方向应聚焦研究所主责主业,围绕抢占科技制高点核心任务,包括但不限于 G专项、先导专项、GC项目等重大科研项目。
3)对照研究所相应岗位任职条件,准聘岗位对“指导研究生经历”不做要求。“学历学位”或“任职年限”应满足其一,其他条件应符合研究所正高级、副高级岗位相关任职要求。
4)准聘正高级岗位在现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在册人员中遴选聘任。聘任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重点支持能够带领团队开展基础前沿交叉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等重大科技攻关的团队带头人。
5)准聘副高级岗位在现有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在编在岗人员、特别研究助理及具有博士学位的在册人员遴选聘任。聘任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重点支持青年拔尖人才、工程技术骨干及关键技术支撑人才。
四、 申报程序
1)科技管理部门会同型号两总(项目负责人)进行推荐,并出具推荐意见。
2)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人员资格条件,并提交主管所领导审批。审批通过人员材料于科技管理部门及推荐人员所在部门公示三个工作日。
3)推荐指标共计8名,由科技管理部门联合报送人事教育处。
4)人事教育处组织聘用委员会对推荐人员进行考核评议,提出拟聘推荐人选。
5)所务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6)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发文聘用。
五、 工作要求
1)材料要求。
填写《人才拔尖行动计划准聘位推荐表》、《岗位聘用审核表》(项目聘用填写《项目聘用岗位晋升审核表》)、《任职资格对照表》,搜集整理承担或参与科研项目、论文、专利、奖项等佐证材料,并作出科研诚信承诺,保证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申请表格及所有附件材料需将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并将其命名为“研究室-姓名-申报岗位”。所有申报材料务必进行脱密处理。2024年11月28日前需启动公示。
2)科技管理部门于2024年12月3日前将公示通过的推荐人员及申报材料报送人事教育处。
3)所内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六、准聘岗位说明
1)“人才拔尖行动计划准聘岗位”是针对现职人员当中,“学历”或“任职年限”某一单项不符合岗位聘用晋升要求的人员设立的准聘岗位,符合岗位聘用晋升要求的人员不纳入准聘岗位推荐范围。
2)人才拔尖行动计划岗位聘期为3年,聘期自聘用发文之日算起。
3)准聘岗位聘期内兑现岗位待遇,不计入个人人事档案。聘期结束且聘期内年度考核合格,相关材料计入个人人事档案。
4)对聘期发现学术不端行为,以及调出单位的人员,即自动终止人才拔尖行动计划准聘岗位,按照原岗位执行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它事项说明
1)参加“人才拔尖行动计划准聘岗位”申请人员不得在同年度岗位聘用(项目聘用)晋升渠道申报岗位;
2)在上一年度未通过评审的申报人需间隔一年申报,即申请人不得连续进行申报,且累计申报同一职级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3)答辩PPT报告时间不超过10分钟。汇报方式采用“代表作答辩制”即要求自然科学系列、工程技术系列和实验技术系列汇报个人一项代表性成果,代表作形式可以是高质量论文、高价值专利(应用价值、经济价值),创新性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科研项目研制,技术标准规范,原创性计量测试方法,工艺方案等。答辩内容需从代表作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内容,技术创新点和成果与应用等方面进行汇报,着重体现个人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科研水平,阐述代表作与研究所中心工作的契合情况。
申报材料请下载附件。
联系人:张辰
联系电话:029-88887519
联系邮箱:zhangchen@opt.ac.cn
人事教育处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