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科技奖励申报管理及做好2024年科技奖励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省部级等各级科技奖励申报相关制度、院发展规划局奖励办及我所有关科技奖励申报相关要求,院属单位科技奖励申报材料需留存完整申报材料并及时归档(牵头和参与均需留存),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和要求

1.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研究所牵头或参与申报国家、省部级、社会力量等各级各类科技奖励正式版完整纸质材料1份(包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有水印的打印正式带水印版本),要求人员签字和单位盖章完整(可以是复印件);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刻盘1份。

2.填写附件1信息,并发送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

3.如有未在附件2清单中的统计过的2024年科技奖,请自行补充附件2内容发送联系人邮箱,并按以上要求提交归档材料。

4.后续科技奖励申报(牵头及参与)均需按照以上要求留存完整版申报材料。

二、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对照附件2清单于2月28日前将以上材料及表格交至综合科研处。逾期未提交部门,将影响后续科技奖申报审批。

联系人:马苑馨

电话:029-88887706

附件:1.科技奖励归档文件目录

2.2024年科技奖励申报清单(联系各部门知识产权联络员获取)

 综合科研处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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