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有关部门:
为了奖励在光学工程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实现产业化方面取得卓著成绩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更广泛地调动广大光学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自主创新,促进我国光学科学技术和产业发展,中国光学工程学会启动2025年第十一届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的提名推荐工作。现将组织申报有关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分为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自然科学奖3个类别。三个奖项分别设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奖励等级。
二、奖励范围
(一)技术发明奖:行业先进的技术研究成果,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实用性等。
(二)科技进步奖: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显著。
(三)自然科学奖: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学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对产业发展有重大支撑和指导作用。
三、申报条件
(一)技术发明类项目须推广应用1年以上(2024年4月30日前推广应用)。
(二)科技进步奖类项目须推广应用2年以上(2023年4月30日前推广应用)。
(三)基础研究类项目,论文(专著)原则上须公开发表2年以上(2023年4月30日前发表),并须提供具备资质的查新机构出具的论文(专著)引用情况报告。
(四)推荐项目的结题时间须满一年以上,即2024年4月30日之前完成结题的项目。
(五)已获得国家科技奖,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项目,不得再次推荐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
(六)已获得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内容,以及同一项目的技术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参加不同类别的推荐。
(七)不接受涉密项目,且所有申报项目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四、推荐办法及提名材料要求
详见通知链接:https://www.csoe.org.cn/kj_tz/detail/1994.html
五、时间节点
1、组织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评价是报该奖的必要条件,在申报前必须完成(可自行找机构或联系综合科研处组织);
2、推荐公示:下载《西安光机所科技奖励申报审批表》以及公示内容(所网站综合科研处下载
http://www.opt.ac.cn/gb2019/jg/glbm/zhkyc/kjyglb_wjxz/),于2025年8月10日前交至综合科研处进行推荐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3、电子版材料:请于9月10日前发送研究所联系人邮箱(mayuanxin@opt.ac.cn)初步审核,初审通过后于9月15日前发送至学会联系人邮箱(xuhan@csoe.org.cn)。文件命名格式:项目名称-第一完成人-推荐单位/提名专家。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4、纸质材料:主件为2025年“第十一届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推荐书”;主件和附件(单双面打印不限,纸张规格A4)应合订,竖向左侧装订。按要求签字盖章,不要另加封面。原件一套、复印件四套交至交至综合科研处(形审通过后,接到组委会通知后再交)。
六、联系方式
1、所综合科研处联系人: 马苑馨,029-88887706,mayuanxin@opt.ac.cn
2、学会评奖办公室联系人:徐涵,010-63728336、15611249456,xuhan@csoe.org.cn
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7号威盛大厦801
附件1:2025(技术发明类)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附件2:2025(科技进步类)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附件3:2025(自然科学类)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以上附件在通知链接下载:https://www.csoe.org.cn/kj_tz/detail/1994.html)
综合科研处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