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十三五”工作总体思路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我院实现“四个率先”的关键时期。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以实施“率先行动”计划为主线,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提升创新能力,促进重大成果产出,确保“率先行动”计划第一阶段目标如期实现,不断作出重大创新贡献,在国家创新发展中走在前列。

(一)精心做好“十三五”规划 

当前,国务院已经启动“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各地各部门都在紧锣密鼓地编制各类规划。我院“十三五”规划工作早在去年院工作会议上就作了部署。去年夏季党组扩大会议重点研究了学科领域和科研布局规划思路;2015年冬季党组扩大会议重点研究了四类机构布局、人才队伍建设、经济资源配置等规划思路,并审议了“十三五”规划纲要稿,提请这次院工作会议讨论。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将进一步修改完善,适时审定发布。

这里,根据五中全会精神和新的形势,就全院“十三五”规划工作再强调五点。一是落实“率先”要求,引领创新发展。要切实贯彻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发展理念,按照“塑造引领型发展”和“发挥先发优势”的新要求,进一步凝练重点领域和主攻方向,调整优化科研布局,做好重大项目、平台建设等方面的顶层设计,使规划更加符合国家目标和战略需求。二是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创新活力。规划要进一步体现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特别是围绕我们面临的一些重大挑战,紧扣一些根本性、关键性、深层次问题,以更大决心和智慧,精心设计改革举措和政策,引导和推动改革向纵深推进,力争在体制机制上实现重大突破。三是强化目标导向,促进重大产出。要进一步强化重大成果产出导向,明确目标任务,对重点任务和重大改革举措要细化目标,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确保基本实现“四个率先”目标。四是扩大开放合作,促进协同创新。要进一步贯彻“开放兴院”战略,既要高起点谋划国际科技合作,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也要深化与地方、行业及其它创新单元的战略合作与协同创新。要明确合作领域、重点任务和目标举措,做到重内涵、求实效,在开放合作中提升能力、加快发展。比如,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和北京、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将为我院相关研究所创新发展带来重要机遇,应在院所两级规划中提出具体措施。五是发展创新文化,优化创新生态。要弘扬我院优良传统,进一步引导树立“创新科技、服务国家、造福人民”的科技价值观,以更加严格细致的制度和纪律加强科研道德和作风建设,积极构建符合科学规律、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生态。

研究所“一三五”规划是我院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作为全院“十三五”规划的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制定好,积极推动实施好。在研究所层面,要进一步明确定位,有的要保持定力,有的要敢于调整转型;在凝练目标方向上,要更加聚焦、更加明晰,不能“新瓶装陈酒”,也不能“打一枪换个地方”,而是既有继承和延伸,更有创新和发展。在院层面,要在总结“十二五”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一三五”规划管理体系。加强统筹协调,力戒重复布局;继续组织签署任务书,落实院所两级责任制;健全完善诊断评估,强化动态调整和择优支持,确保“一三五”规划顺利有效实施。

(二)扎实推进研究所分类改革 

研究所分类改革是“率先行动”计划的重大举措,各方高度关注。通过一年半时间的试点,我们取得了积极进展,探索出一些改革经验,有了阶段性成果。同时也要看到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比如,在院层面,顶层设计和布局规划不足,分类管理和支持政策细化不够,针对性和指导性不强;跨所试点机构的运行机制与院所两级管理体制在人财物方面的管理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试点机构自主权不够;政策宣贯和协调组织工作需要加强和改进等。在研究所层面,部分同志对改革的目的和意义认识不充分,有的过于看重资源,有的过于看重“名号”,有的迫于内外压力,盲目追求进入;在体制机制改革上,问题导向不突出,对深层次改革着力不够,突破性、带动性、示范性改革偏少等。对这些问题,院冬季党组扩大会议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究,将在这次会议上进一步听取大家意见建议后,于今年上半年研究制定深入推进研究所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统筹部署工作,确保研究所分类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扎实深入推进。

这里就做好下一步工作,强调四点。一是坚守目标定位,持续深化改革。要按照既定方向、目标和原则,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坚守定位、坚持标准,在院层面积极探索分类改革的同时,重点推动四类机构在深化内部体制机制改革上下功夫、抓落实、促突破、求实效,不折不扣完成目标任务。二是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合理布局。要坚持自上而下,明确重点领域四类机构的整体布局,既要体现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避免重复建设,也要防止新的碎片化;要统筹考虑同一领域内不同类型机构的有机联系,统筹国家重大任务和国家实验室建设,注意形成整体竞争力。三是推进分类管理,健全治理体系。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制宜。要根据四类机构的不同特点和各试点机构的具体实际,细化分类管理的体制机制设计,在经济和人力资源配置、考核评价等方面,提高政策区分度;要进一步理顺四类机构与依托和参与单位间的责权利关系,保障四类机构的科研及运行管理自主权。四是严格评估验收,落实动态调整。要加快制定四类机构验收办法,按照试点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组织评估验收。要严格验收标准,坚决实施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

(三)前瞻谋划国家实验室建设 

五中全会提出,在重大创新领域组建一批国家实验室,习近平总书记结合国外有关案例就此作了重点说明。会后,院党组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组织研究提出了我院关于建设国家实验室的专题报告,得到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

国家实验室建设试点筹建工作始于2000年,我院相关单位也参与了首批试点筹建工作。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其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将大大加快建设进程,不仅极大提升我国创新能力,而且带来科研布局和创新力量的重组,重塑我国创新体系与格局,这对我院未来创新发展将产生重大深远影响。我们要高度重视,抢抓机遇,主动担当,将国家实验室建设作为“十三五”时期科研布局、科研基地和创新平台建设的重中之重,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发挥改革先行者的作用,体现科技国家队的地位。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推进。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加快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和规划制定工作进入关键时期。我们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政策协调与工作衔接,继续积极提出对国家实验室建设的有关意见建议,持续跟进了解和研究有关政策取向,积极组织制定我院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方案,提前做好顶层设计和布局论证等准备工作。同时,要积极配合做好已批准试点、依托我院筹建的国家实验室的总结验收和发展论证等工作。

二是科学确定目标,前瞻谋划布局。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关键要做好前期顶层设计和规划论证。要围绕国家战略需求,根据我院已有基础和未来发展方向,分阶段、分类型精心谋划布局,科学凝练目标,抓紧提出建设方案。

在谋划和布局国家实验室建设过程中,要正确认识和把握与四类机构建设的关系。国家实验室是体现国家意志、多学科交叉融合、综合集成的国家级综合科研基地,四类机构是我院整合优势力量、分类组织实施重大创新活动的重要平台。四类机构建设特别是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将为国家实验室建设奠定基础、创造条件、提供经验,但建设目标需要提升、改革力度需要加大。要在四类机构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凝练论证、合理布局、整合资源、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当然,国家实验室不可能涵盖全部四类机构,不能替代研究所分类改革,两者要统筹协调推进。

(四)积极建议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 

建议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是我院作为科技国家队发挥骨干引领作用的根本体现。要充分发挥院机关作为“司令部”的统筹策划、内外协调、政策引导和组织推动等作用,充分调动研究所的积极性,发挥主体作用,集成院内外优势力量,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好各项重大任务。

积极争取承担国家重大项目。五中全会提出要实施一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近期,国家科改领导小组和国家科教领导小组先后审议并原则同意了15个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统称“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立项建议。我院要积极争取成为相关项目的牵头或主要承担单位,在研发攻关中发挥骨干和关键作用。要深入分析我院在重大科技活动组织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在承担重大任务的组织方式上下功夫,在体制机制上求突破,并与四类机构和国家实验室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按照高水平、高效率、大体量、大协作、长周期的要求,探索一条有效整合和组织力量完成国家重大任务的新路子。

认真抓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去年11月,科技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我院已组织开展6个首批试点重点专项申报工作。今年优先启动的36项重点专项即将发布指南,

其中13项我院科学家作为召集人(第一召集人8项),基本反映出我院在相关领域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下一步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进一步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加强协同,形成合力,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争取承担更多任务。二是要抓好重点专项组织实施,加强统筹协调和项目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要落实责任,确保专项顺利实施。三是要与先导专项、“一三五”规划、四类机构和国家实验室建设等统筹实施,力争产出重大成果。

进一步抓好先导专项、国防科技创新、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任务。认真抓好已部署先导专项的组织实施,按计划严格做好中期检查工作,总结成绩经验,分析问题差距,强化动态调整;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研究推动部分项目二期计划。围绕国家“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部署,研究策划和推动部署若干新的先导专项。扎实抓好国防科技创新和其他各类在研科技任务,积极建议和争取承担相关重大科技任务。加快落实“十二五”规划的大科学装置建设,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做好“十三五”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积极争取承担建设任务。

启动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特别是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国家对科技创新提出越来越紧迫的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就此对我院提出殷切期望和明确要求。我们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及地方的协同合作,力争在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有新突破、做大贡献。一是要聚焦国家(如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等战略产业发展)、区域(如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东北振兴等)和民生(如科技扶贫、现代农业、普惠健康、新药创制等)重大需求且我院有独特优势的重点领域,组织深入调研,加强凝练论证,突出问题导向,组织实施若干重大项目和示范工程。二是要打破部门和条块分割,集中优势力量,加强系统集成,依托创新研究院、特色研究所和国家实验室,有效整合和聚集技术、人才、资金、平台等优质资源,形成合力,提高产出效率和效益。三是要选择若干行业和大型骨干企业,加强战略性、系统性深度合作,统筹全创新链协同攻关,着力解决重大问题,形成一批集成度高、带动性强的关键核心技术和系统解决方案,提高整体支撑和持续引领产业发展的能力。此外,要进一步整合STS项目,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营,落实和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支持科研人员带着成果创业,支持院所投资企业发展,推进技术创新与产业化联盟建设,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五)全面加强党建和创新文化建设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在巩固十八大以来党建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和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全院党建工作组织实施体系,抓好党内法规及我院党建工作规则等制度措施的落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坚持在实践中培养和锻炼干部,有序推进干部交流,加强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围绕重点领域深入推进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推进科研规范和学术道德建设,优化创新生态系统,营造风清气正、和谐有序的创新文化氛围。加强科学传播和科学普及,积极宣传“率先行动”计划重要进展、改革经验和成效。认真落实刚刚召开的全院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加强新时期群团工作。

(六)统筹抓好其他各项重点工作 

深入实施人才培养引进系统工程。坚持培养与引进相结合,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加大力度推进实施各类人才计划,加快实现“十百千万”队伍建设目标。加快人才基地建设,发挥人才凝聚效应。实施“国际人才计划”,加强外籍人才引进,增强对国际人才的吸引力,提高科研队伍国际化水平,建立开放多样的国际人才智力共享机制。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健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探索建立四类机构新型人事管理体系,对院属单位事业编制进行动态调整,建立多元化聘期制度,对科技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实行有限期聘用、预聘和长聘制度,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试行协议薪酬制度,稳定高层次人才队伍。加强科技管理和支撑队伍建设。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事业单位去行政化。

大力推进高水平科技智库建设。发挥学部主导作用,加快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改革与建设,积极发挥研究所作用,开展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依托院学术委员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健全完善学科和领域相结合的咨询评议体系。建立第三方评估长效机制,高质量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重大研究和咨询任务,为国家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提供决策支撑。持续开展学科发展战略和科技路线图研究,建立健全动态更新机制,引导部分领域跨越发展和开拓新方向。以重大咨询产出为导向,进一步提升咨询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影响力。进一步办好“科学与技术前沿论坛”“科学与中国”等活动。加强学部自身建设,持续深化院士制度改革,健全院士管理制度,完善院士增选机制,进一步优化学科布局和年龄结构,加强学术道德自律,更好发挥院士群体作用。

深入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实施“国际伙伴计划”,深化拓展与发达国家一流科研机构、大学和创新型企业合作,共同择优资助合作项目,合作建设科教中心,设立我院境外办事机构,逐步打造国际化创新合作新平台。启动实施支撑服务“一带一路”战略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发展中国家科教合作拓展工程”,建设运行好海外科教中心和CAS-TWAS卓越中心,构建“一带一路”国际科学家联盟和信息网络平台,开展相关战略咨询,择优支持发展中国家青年学者到我院开展合作研究,为发展中国家培养培训科技创新人才。实施全球科技治理能力建设计划,适时发起成立全球科研机构网络,积极谋划发起和参与国际大科学工程、大科学计划,支持科学家在重要国际科学组织中任职,扩大与境外联合培养学生规模。到2020年,使我院成为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面向全球开放合作的一流研究机构。

持续深化科教融合。继续推进国科大与研究所共建科教融合创新单元,建立和完善与研究所共建学院的基本教育体制,形成独具特色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和模式。支持中科大继续实施“全院办校、所系结合”办校方针,开展教育综合配套试点改革。支持上海科技大学建设。充分发挥“三位一体”特色优势,积极推进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研究设立优秀教学成果和教学名师奖励制度,改革完善导师遴选与评价制度,加强岗位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实施“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加强与院外大学合作,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探索深度科教融合的新机制。

推进经济资源配置改革和条件平台建设。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积极落实“十三五”财政经费,加强增量与存量资金的统筹安排,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强化重大产出导向的经济资源配置和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体系和监管机制,严格“三公”经费预算与使用管理。加强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布局合理、功能配套的科研装备体系,推动科研装备自主研制,促进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加快推动、积极落实我院“十三五”科教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快推进科研信息化和管理信息化,推动科学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大全院科技期刊改革发展力度,提升学术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深入推进“3H工程”,帮助更多科研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院属单位的政策倾斜和支持力度。此外,要继续加强文献情报与档案、安全与保密、离退休干部等工作,促进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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