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补标准
一、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
对通过验收,验收结果为优秀的,奖励100万元,合格的奖励80万元。
二、科技小巨人骨干企业
对通过验收,验收结果为优秀的,奖励80万元,合格的奖励60万元。
三、科技小巨人发展企业
对通过验收,验收结果为优秀的,奖励60万元,合格的奖励40万元。
认定与申报条件
一、认定条件
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
1、上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含2亿元);
2、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保持连续增长且近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
科技小巨人骨干企业:
1、上年度销售收入在1亿元—2亿元之间;
2、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保持连续增长且近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4%;
科技小巨人发展企业:
1、上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1亿元之间(含1亿元);
2、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保持连续增长且近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6%。
二、申报共性条件
1、在光电芯片(集成电路)、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和科技服务业等产业领域的科技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2、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本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重视研发投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资质之一。
3、有优秀的领军人才、良好的管理团队、专门的研发机构,以及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养、创新激励等管理制度。
申报方式
一、申报奖补程序
按“当年申报、次年认定,第三年验收和后补助”的步骤实施,具体如下:
1、申报:按照年度市级科技计划申报指南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
2、遴选:西安市科技局业务处室进行初审后,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评审对企业进行筛选、评价、提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
3、审议:西安市科技局对经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审议,确定拟认定名单。
4、公示:将拟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在西安市科技局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科技局发文公布认定结果,并予以立项。
5、验收:立项合同签订满一年后,由西安市科技产业发展中心组织验收,按照本办法明确的标准进行验收评价。
6、补助:对验收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的企业予以后补助支持,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下达资金计划。
二、奖补依据标准
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评估指标:
(一)优秀评价指标(奖补100万元)
1.近两年保持连续增长且近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或近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且承担有中省重大科研项目或获批中省创新平台建设;
2.近两年新申请发明专利不低于10件或参与牵头标准制定不低于1项或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励。
(二)合格评价指标(奖补80万元)
1.近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每年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
2.近两年新申请发明专利不低于5件或牵头标准制定不低于1项或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励。
技小巨人骨干企业评估指标:
(一)优秀评价指标(奖补80万元)
1.近两年保持连续增长且近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或近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且承担有中省重大科研项目或获批中省创新平台建设;
2.近两年新申请发明专利不低于8件或牵头标准制定不低于1项或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励。
(二)合格评价指标(奖补60万元)
1.近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4%;
2.近两年新申请发明专利不低于4件或牵头标准制定不低于1项或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励。
科技小巨人发展企业评价指标:
(奖补60万元)
1.近两年保持连续增长且近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5%,或近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且承担有中省重大科研项目或获批中省创新平台建设;
2.近两年新申请发明专利不低于6件或参与牵头标准制定不低于1项或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励。
(奖补40万元)
1.近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6%;
2.近两年新申请发明专利不低于3件或牵头标准制定不低于1项或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励。
来源:“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