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仅限于非密事宜)
一、做请示报告
1.拟稿人必须使用电脑端提交,审批人可通过电脑端、手机端审批
2.进入个人的新一代ARP,点击左侧列表中的“电子公文”→“新建公文”→“签报”,进入签报的编辑页面
3.在“基本信息”页签内,填写如下蓝色图框内的必填项:标题例如:关于XXX项目进展的报告、关于XXXX事项处理情况的请示……;办理意见例如:请XXX主任审核、请XXX处长提出意见……。
4.在“正文编辑”页签内,编辑请示或报告的正文部分。
5.如需添加说明性的材料,请在“编辑附件”页签内上传。
6.以上步骤结束后,即可添加审批人。操作如下图序号次序。
7.拟稿人可随时查看请示报告的进度情况及各级审批意见
二、提交用印申请
1.同做请示报告中的前三条,标题改为“关于XXX的用印申请”。不需要填写正文。
2.填写管理部门提供的电子版用印申请表,如国资办的“政府采购合同审批表”
3.填写完成后,在“编辑附件”页签中上传,其他说明新材料可同时上传便于审核人员查看
4.同做请示报告中的第六条。注意:一定要在办件未办理人中,按照审批顺序依次选择各环节审批人
5.全流程审批结束后,拟稿人可将“基本信息”页打印,带至职能部门进行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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