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本次考核主要依据《中科院西安光机所绩效考核办法》、《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实施细则》。
二、考核范围
部门考核:所属各部、室、中心,机关各部门,各支撑部门。
个人考核:本年度工作满9个月的岗位聘用和项目聘用职工(执行三元工资人员),离岗创业人员和派往公司人员。工作不满9个月的,应填写年度考核表,不参加考核评级。劳务派遣人员由各部门自行组织,考核结果汇总报人事教育处,由人事教育处统一报劳务派遣公司。
三、考核组织
1.研究所成立部考核委员会,对四大部和部领导进行年度考评;
2.研究所成立考核委员会,对全所各部门进行年度考评工作,同时组成考核委员会对中层领导人员进行考核。专务、总工程师、总质量师、总工艺师和总会计师向主管所领导书面述职;
3.各部组成考核小组,对各部副部长和部属各研究单元正副职领导进行考核;
4.各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对本部门职工进行考核;
5.离岗创业人员和派往公司人员委托各所在公司组织考评,派往公司人员中担任所在公司高管的,委托西科控股组织考核,以上人员考评结果由各公司报人事教育处。
四、考核内容和具体要求
1.考核内容
(1)部门考核
部门考评以附件1中所列评分表为主要内容,各部门应围绕考评指标汇报本部门工作。明年工作目标要依据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突出可量化、可考核指标,重点报告指标设置的依据以及完成目标任务的具体举措,不作为考核打分项。部门负责人廉政考核另行通知。
(2)个人考核
个人考核主要报告本人实际工作贡献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科研诚信和科研道德作为科研人员考核内容之一。研究单元领导人员要同时报告作为部门领导的履职情况和作为学术带头人的履职情况。
2.考核形式
部门考核以PPT汇报形式进行,报告时长为15分钟,讨论交流5分钟。中层领导人员考核以PPT汇报形式进行,报告时长8分钟。研究单元领导和职工考核形式分别由各部或部门根据考核办法自行确定。对副职领导考核,本部门正职领导评价的权重不低于20%。
3.考核等次
(1)部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2)个人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3)部门考核实行百分打分制,四大部根据部考核得分和部属研究单元考核得分的加权形成四大部最终考核得分,研究单元根据所属部考核得分和本部门得分加权形成本部门最终考核得分,机关和支撑部门(管理)考评得分即为本部门最终考核得分。
(4)个人考核按照各考核办法分级进行。参加所级考核领导人员实行百分打分制,根据部门和个人考评得分的加权形成个人年度考核得分,对个人年度考核得分进行排序产生优秀领导人员推荐人选;各部按照指标产生优秀领导人员推荐人选;各部门按照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不含正副职领导人员)的7%(小数点后进位取整),产生部门优秀职工推荐人选,各所在部和机关分别对各部门推荐的优秀职工进行综合评议,按照本部人数(或机关和支撑部门总人数)的5%(四舍五入)产生优秀职工推荐人选;
正职最终考核得分=个人考核得分*40%+部门初考核得分*60%
副职最终考核得分=个人考核得分*60%+部门正职赋分*20%+部门初考核得分*20%
(5)所务会研究年度结果,审定各部门考核结果、优秀领导人员和优秀职工。
4.其他考核要求
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优秀:
(1)在学术道德方面产生过失的;
(2)在安全、保密方面产生过失的;
(3)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
(4)因工作不力产生重大消极影响的。
个人由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不合格:
(1)全年累计旷工10天及以上的;
(2)由于失职、渎职发生质量、保密、安全等重大责任事故的;
(3)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或不能完成岗位任务的;
(4)在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方面给单位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的;
(5)因违法乱纪受拘留以上处罚的。
五、考核结果运用
职工年度考核是职工续聘、解聘和竞聘高一级岗位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基本工资晋升和绩效工资调整的主要依据。本年度,研究所将对年度考核“优秀”的领导人员和职工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考核结果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同时对部分优秀职工进行公开宣传报道。对考核优秀的部门,在核定部门绩效盘子时给予一定倾斜。
六、时间安排及其他要求
1.时间安排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部门可根据通知要求开展年度考核工作,2021年1月3日前完成职工考核,将部门推荐优秀职工报所在部,机关和支撑部门统一报人事教育处;2021年1月5日前完成研究单元正副职领导考核,各部和机关完成优秀职工评议推荐工作;2021年1月6日至10日择机进行部门和中层领导人员考核。
2.材料要求
各部门应制定本部门考核办法,研究单元考核办法经所在部审核后报人事教育处备案,其他部门直接报人事教育处备案。
职工填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考核意见,被考核人对本人考核结果签署意见。
3.其他未尽事宜以人事教育处解释为准。
联系人:时汇涛、张丽真
联系电话:88887521
联系邮箱:hr@opt.ac.cn
附件:
中科院西安光机所人事教育处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