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简称监审处)

  1、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业务范围内对外工作联系和落实; 
  3、负责全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全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对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执行党纪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执行情况; 
  6、负责接待和处理违法违纪问题的来信来访及全所信访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维护西安光机所和职工合法权益; 
  7、负责全所反腐败、科研诚信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 
  8、负责全所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协调与实施等工作;按计划进行年度审计工作,提出审计报告、审计建议、审计结论,并跟踪落实; 
  9、负责全所的内控建设评价监督工作。对全所财务制度、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 
  10、负责分管领域信息统计和本部门安全、保密、信息宣传与档案预立卷归档等工作; 
  11、负责完成所务会及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2、配合其他部门完成需要协作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