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陕教〔2022〕51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对我所参与完成的成果“超分辨声学成像原理及应用技术”拟推荐申报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自公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为公示期,公示期自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20日。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对拟推荐项目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并实名形式向本单位提出。
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法定代表人姓名,并写明联系人地址、电话和电子信箱。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部门、联系地址、电话和电子信箱。
凡表明真实身份、如实提出异议意见、提供必要证明材料的异议为有效异议。对无效异议以及超出异议截止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综合科研处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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