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2023年度中国光学学会科技创新奖的公示

各相关部门:

  根据2023年度中国光学学会科技创新奖评选活动有关要求及研究所报奖相关规定,现对我所 “XXX光学关键技术及应用”成果拟推荐2023年度中国光学学会科技创新奖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为公示期,公示期自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9日。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对拟提名项目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并实名形式向本单位提出。

  以单位/部门名义提出的异议,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法定代表人/部门负责人姓名,并写明联系人地址、电话和电子信箱。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联系地址、电话和电子信箱。

  凡表明真实身份、如实提出异议意见、提供必要证明材料的异议为有效异议。对无效异议及超出公示截止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附件内容请进入外网OA系统查询)

  联系人:马苑馨,88887706

综合科研处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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