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为有效推动研究所知识产权工作,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方便科研人员开展知识产权申请工作,现将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下同)申请过程中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
1.可在OA内网系统提出申请(内网OA系统公共业务-专利管理-专利申请)或在研究所官网 综合科研处 文件下载 《西安光机所专利、软著申请表》填写办理。以上申请内容均包括:发明创造名称、发明人/设计人排序、完成单位排序、成果简介、成果保护形式、是否申请国际专利、是否选择快速预审等,同时将技术交底书作为附件上传或附在纸质申请表后。
2.发明创造执笔人对技术真实性、科研诚信等内容签字承诺,经课题负责人、所在部门负责人、保密处、综合科研处审核,报知识产权工作主管所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请将上述申请表一式两份交至综合科研处,各部门知识产权专员/联络员留存一份。
3.国防专利除按以上流程办理以外,应严格按照保密相关规定完成相应保密程序。
4.知识产权申请涉及与所外单位共同申报时,需同时提供共同申请知识产权协议(协议参考模板可从研究所官网 综合科研处 文件下载处下载),共同申请协议文本中需约定知识产权归属、申请维护所涉及费用的支付比例、权利人及发明人的排序、所得收益分配比例等核心事项,以保护研究所及发明人合法权益,避免后期产生纠纷。
5.共同申请协议作为专利申请审批表之附件,应随专利申请手续同步进行办理,无需单独办理盖所章手续;若我所为非主要申报单位,一般情况下还需要向主申报单位提供委托代理协议,此委托代理协议亦无需单独办理盖所章手续,请附于专利申请表后,审批完成后随共同申请协议一起用印。
其余有关知识产权申请、保护等方面的管理,请参照以下制度执行:
(1)《西安光机所知识产权管理手册》(IP/XG SC-2023-A0)(请见内网OA知识管理 公共文件柜 知识产权管理文件下载);
(2)《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西光科综字[2022]171号)(ARP系统公文查询);
(3)《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知识产权申报管理办法(试行)》(西光科综字[2022]171号)(ARP系统公文查询)。
综合科研处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