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机关主管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改善科研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科研装备类)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研究所2025年改善科研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严格按照“共建、共享、共用”原则,结合中科院抢占科技制高点重点任务要求和研究所主责主业科研工作需求,统筹考虑项目紧迫性、必要性、可行性,鼓励研制,重点加强科技基础能力建设。
(一)优先支持的方向
1. 优先支持抢占科技制高点重点任务需购置的关键仪器设备。
2. 优先支持利用成熟技术自主研制的科研仪器设备,或对尚有较好利用价值、直接服务于科研的仪器设备进行功能扩展、技术升级。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购置项目应当优先选择可满足需求的同类国产仪器。10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须提供专家论证意见;20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按照《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提供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所有申报仪器设备必须提供具体关键技术指标以及参考同档仪器设备报价(一般不少于3家),具体填报资料详见附件1。
2. 申报自主研制和升级改造项目,应提供可行性论证报告,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申报委托研制、委托升级改造项目,应当提供相关费用报价,具体填报资料详见附件2。
(三)单个项目总经费不超过600万元,原则上实施周期为一年。对确需分两年实施的项目,应编制分年度预算,并在申报书中详细说明理由及分年实施内容和资金额度。
二、时间安排
(一)3月15日前请各申请部门完成《2025年研究所改善科研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科研装备类)汇总表》附件3,经所在研究部确认后,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3月22日前请各申请部门完成2025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准备工作,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三)3月29日前,所级中心组织综合答辩遴选工作,根据遴选结果上报不超过五项。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阳(029-88887812);联系邮箱:zhaoyang@opt.ac.cn
所级公共技术中心
2024年3月8日
附件:
1.购置类项目需提交资料清单(研究所外网OA下载)
2.研制类项目需提交资料清单(研究所外网OA下载)
3.2025年研究所改善科研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科研装备类)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