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有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工作办公室《关于征集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的通知》要求,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近期开展征集评审专家信息工作,对专家资格进行重新审核录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专家条件及要求
(一)专家工作单位驻陕,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很强的保密意识,能够认真、诚实、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推荐专家年龄应在65周岁(以出生月份计)以下,院士年龄在7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担任评审工作。
(三)2014年(含)以来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项目的第一完成人,2019年(含)以来获得陕西省最高科学技术奖、创新驱动秦创原奖的个人和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含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各地市为二等奖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
(四)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重大专项专家组负责人,获批国家杰青项目、长江学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及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等学者。
(五)高等院校正高级职称、二级教授(含)以上人员,二级学院主要领导、主管科研的副院长、国家或省级实验室负责人。
(六)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正高级职称、研究员以上的科研人员,有关处室(实验室)负责人;
(七)科技领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上市公司等的首席技术人员、技术研发总负责人、总工程师等(可延伸至二级单位相关人员),或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的技术研发总负责人。
(八)三甲医院正高级职称科研人员,相关领域学科带头人,主管科研副院长及相关科室主任以上的医务人员。
二、注意事项
(一)推荐专家如具有sm和非sm双重身份,可同时填报两份申请表,但需分别填报信息表(其中sm信息表备注栏写清楚mi级,并通过OA内网邮箱发送综合科研处联系人)。
(二)省科技奖励办公室不接受非提名单位以外的单位、组织或个人递交材料。
三、材料要求
请各专家认真对照条件填报专家信息表 (附件),于6月17日17:00 前将《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拟入库评审专家信息表》纸质版1份交至综合科研处(祖同楼1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内/外网邮箱。电子版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苑馨,电话:029-88887706
外网邮箱:mayuanxin@opt.ac.cn
内网邮箱:mayuanxin@opt.ac.cn
综合科研处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