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陕西省重点产业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重点产业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开展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资格和名额

申报单位应是重点产业链主要企业。申报企业应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局令第76号),对符合优先审查条件的专利或案件自愿提出申请。

我所符合以上条件,且由省工信厅确定推荐本单位作为优先审查申报主体。本单位推荐优先审查专利不超过10项。

二、优先审查条件范围

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2.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4.专利申请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5.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6.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因名额有限,先报先得。最晚于12月19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提交综合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其中,优先审查请求书纸质件一式三份,其他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不胶装,以上文档电子版word文件及盖章版pdf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备注:有关信息可联系提交该专利的代理公司/代理人协助办理。

联系人:马苑馨 88887706 邮箱:mayuanxin@opt.ac.cn

综合科研处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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