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申请并启用新版《西安光机所知识产权申请表》的通知

所属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部委及我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所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提高知识产权申请质量,满足新形势下研究所发展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需求和广大职工期盼,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遴选出4家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并对知识产权申请流程进行了优化完善,计划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西安光机所知识产权申请表》(在所网站-机构-机关部门-综合科研处-办事指南及文件下载下载,http://www.opt.ac.cn/gb2019/jg/glbm/zhkyc/kjyglb_wjxz/)。另,同时暂停OA内网系统的知识产权申请办理,待后续系统完善后再启用)。现将知识产权申请过程中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新版申请表变化部分:

1.增加了知识产权申请类别,其中发明专利增加A类和B类划分,旨在引导发明人/设计人进行申请前评估,以促进高质量/价值知识产权培育;

2.增加了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的专利声明信息填写,方便后续由代理机构协助开展专利声明工作,有利于相关项目结题验收;

3.增加了代理机构选择,由发明人/设计人从研究所公开招标的四家机构当中任意选择一家进行代理,以便提供更加多样性服务;

4.取消了专利简介部分,以技术交底书作为附件与审批表一同提交,并提供了技术交底书写作模板(模板在所网站综合科研处下载),供发明人/设计人参考;

5.强化科研诚信及整体性责任落实,增加了第一发明人/设计人对技术真实性、科研诚信等内容签字承诺。

二、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表内容需经课题负责人、所在部门负责人、保密处、综合科研处审核,报知识产权工作主管所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请将上述申请表一式两份交至综合科研处,各部门知识产权专员/联络员留存一份。

2.GF专利除按以上流程办理以外,应严格按照保密相关规定完成相应保密程序。

3.知识产权申请涉及与所外单位共同申报时,需同时提供共同申请知识产权协议(模板在所网站综合科研处下载),共同申请协议文本中需约定知识产权归属、申请维护所涉及费用的支付比例、权利人及发明人的排序、所得收益分配比例等核心事项,以保护研究所及发明人合法权益,避免后期产生纠纷。

4.共同申请协议作为专利申请审批表之附件,应随专利申请手续同步进行办理,无需单独办理盖所章手续;若我所为非主要申报单位,一般情况下还需要向主申报单位提供委托代理协议,此委托代理协议亦无需单独办理盖所章手续,请附于专利申请表后,审批完成后随共同申请协议一起用印。

三、相关管理制度:

(1)《西安光机所知识产权管理手册》(IP/XG SC-2023-A0)(请见内网OA知识管理 公共文件柜 知识产权管理文件下载);

(2)《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西光科综字[2022]171号)(ARP系统公文查询);

(3)《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知识产权申报管理办法(试行)》(西光科综字[2022]171号)(ARP系统公文查询)。

四、咨询联系方式:

1.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云健 029-68906686

邮箱:wangyunjian@scihead.com

2.北京柏杉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联系人:丁芸 81109344转6656

邮箱:yunding@patentsino.com

3.西安通大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任杰13669252183

邮箱:renjie@zhongxun.net

4.西安智邦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转转   029-88427500转803

邮箱:xianzb@vip.163.com 

监督人:王少文   13072956575

5.西安光机所综合科研处:

联系人:马苑馨 88887706

邮箱:mayuanxin@opt.ac.cn

综合科研处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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