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光机所关于对GC-3项目开展专项审计的通知

空天技术处、所属相关职能部门:

为加强对研究所重大项目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风险防范,贯彻落实“保廉”要求,按照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拟于近期对GC-3项目开展专项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时间

2025年11月中旬前

二、审计范围

2023年项目启动至今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一)经费列支成本与项目的相关性。经费支出是否与项目任务书、科研目标直接相关,是否存在混淆开支范围、挤占挪用项目经费的情况;

(二)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各项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真实性、合规性,特别是采购和外协等支出的合理性,以及业务程序的合规性、完整性。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情况,重点关注因公出国、会议费、培训费、咨询费等开支情况,以及是否仍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等“四风”问题。

四、审计工作组构成

本次审计工作由监督审计处牵头组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实施,并抽调个别科研财务助理参与其中。审计期间,分别成立审计工作指导组和审计工作实施组。

审计工作指导组组长由研究所分管研究所内部审计工作的主管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监督审计处处长担任。

审计工作实施组由监督审计处专职审计人员、科研财务助理和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共同组成。

五、工作要求

空天技术处、财务资产处、项目组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要求,支持配合审计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审计人员及时全面获取相关数据、资料等信息。

(一)空天技术处应牵头并协调项目组具体提供以下审计资料清单:

1. GC-3项目基本情况介绍,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和体系文件,项目组人员组成,参与人员名单等;

2.截至2025年10月31日,项目到位经费、支出经费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信息;

3.项目及各个子课题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任务书、合同书、预算书(涉密项目可脱密处理)、有关立项批复、项目阶段性总结报告(或绩效报告)等;

4.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200万以上采购的招投标文件、合同及过程材料;50万元以上大额采购合同、相关协议及重大评审材料等;委托外协、资产耗材等采购验收或管理台账等。

5.审计实施期间,应指定1名联系人负责审计过程的沟通和材料的提供。

(二)财务资产处、综合档案室应协调并提供审计所需的项目电子明细账、纸质凭单、办公场地等。

(三)科技创新成果处、质量计划处应提供近三年研究所关联企业名单、合格供应商名单等资料(按年度整理)。

以上审计所须资料,能提供电子版的应于11月3日之前发至wangfeng@opt.ac.cn(互联网邮箱)。不能提供电子版或者所提供材料涉密的,准备纸质版材料提交。

审计期间,涉及部门或人员变动调整的,由各职责部门妥善处理,非必要不能影响本次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联系人:王枫   联系方式:88887718)

监督审计处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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