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岗位晋升工作的预通知

为响应职工关于优化岗位晋升开展时间和程序的建议,人才人事处已开展广泛调研,经所务会研究决定,现就2026年度岗位晋升工作的总体安排作预通知,请广大职工提前知晓。

一、工作事项

计划在2026年7-8月开展2026年度岗位聘用/项目聘用职工岗位晋升,2026年度人才拔尖行动计划岗位晋升工作。

二、总体思路

1.计划实施时间

2026年7月中旬发布正式通知,8月底前完成各级评审,9月30日前完成发文。具体时间安排以后续正式通知为准。

因时间调整,申请2026年度岗位晋升及人才拔尖行动计划岗位晋升人员的任职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今后每年也将保持此时间段开展岗位晋升工作。

2.优化部级、所级评审

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四级、职员岗位晋升直接由人才人事处组织评审。

专业技术七、十级直接由国重/研究部组织评审。

专业技术五、六、八、九级岗位晋升,凡部门认定符合任职条件的,由国重/研究部确定拟聘人选,不再开展汇报评审。

管理支撑部门、派往公司和离岗创业人员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的,可选择其参与的科研项目所在的任一国重/研究部认定或评审。

为解决高级岗位指标不足问题,在保障聘用标准的前提下,专业技术七级岗位采用预聘方式聘用。

各级岗位晋升结果均由所务会研究,经公示、发文最终确定。

3.坚持“代表作”答辩制

申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实验技术系列的,须聚焦一项本人任职期间代表作答辩汇报。代表作应突出个人在任职期间的最高学术或技术水平和个人的核心贡献或标志性实践成果。重点呈现个人贡献,避免将代表作与项目组业绩混为一谈。代表作与研究所规划、中心工作、重点平台建设、重大任务的相关性也作为重要考量。

4.坚持分类评价。自然科学系列、工程技术系列、实验技术系列晋升四级、七级的,指标分类核定,人员分类评价。

5.持续加强资格审核及公示。部门负责人为岗位聘用申报资格审核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负责组织以适当方式审核申请材料,并签署部门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及申请材料需在部门内公示3个工作日。

任职资格认定时,在外单位担任导师的研究生指导经历不计入“指导研究生的经历”。

共同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有多人时,按照其对应作者的多少消减权重。如文章的共同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有N人,则仅认定为1/N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论文。

6.持续推进“人才拔尖行动计划”。优先承担国家/院重大科技任务、重要创新平台、获得重要外部评价认可的核心骨干人才岗位晋升。

7.鼓励将发表于国内期刊的论文作为任职业绩。

8.严格落实我院关于管理类岗位聘用的相关要求。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竞聘,须以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成果作为答辩内容,不得将管理工作业绩和成效作为申请及答辩内容。

三、联系人

张雯88887520,祖同楼三楼,333办公室。

人才人事处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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