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岗位晋升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依据中国科学院和我所岗位晋升及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启动我所2026年度岗位晋升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部门组织好相关工作。

一、申报人员范围及任职时间原则

1.研究所岗位聘用与项目聘用职工。针对项目聘用人员,不设置正高四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不设置职员五级及以上岗位。

2.现岗位任职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

二、工作安排

1.报名(7月21日前)

符合申报要求的职工认真对照,于2026年7月21日前将《岗位聘用审核表》(职员填写《职员职级评审表》)、《任职资格审核确认表》《任职资格对照表》及佐证材料提交至所在部门。

因评审机制优化,为便于审核,请务必按照《任职资格对照表》认真提供完备的佐证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

部门正职的《任职资格审核确认表》中“部门负责人签字”由主管所领导签署。

2.资格审核及公示(7月22日-7月31日)

部门负责人需对申请人业绩内容和实际贡献进行审核把关。

任职资格认定时,在外单位担任导师的研究生指导经历不计入“指导研究生的经历”。

共同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有多人时,按照其对应作者的多少消减权重。如文章的共同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有N人,则仅认定为1/N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论文。

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全室申请材料的审核,签署部门审核意见,并在本部门内将所有申请人的全套申请材料公示3个工作日。

各部门需于7月31日前将审核公示后的任职材料和《部门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报全重/研究部,汇总后报人才人事处。

管理、支撑部门审核公示后,直接报人才人事处。

派往公司人员和离岗创业人员的申报材料交由人才人事处组织审核。

3.评审(8月17日-31日)

专业技术五、六、八、九级,凡部门认定符合任职条件的,直接由全重/研究部确定拟聘人选,不再开展汇报和后续评审,8月23日前完成。

专业技术七、十级由全重/研究部组织答辩评审,确定拟聘人选,8月23日前完成。岗位聘用人员专业技术七级岗位采用预聘制,预聘期内兑现岗位待遇,不变更ARP信息,不计入人事档案。

管理支撑部门、派往公司和离岗创业人员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的,可选择其参与的科研项目所在的任一全重/研究部认定或评审。

专业技术五、六、七、八、九、十级拟聘人选及全过程材料需由全重/研究部于8月23日前将提交人才人事处。

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四级、职员岗位晋升由人才人事处组织评审。将于8月31日前完成。

4.聘用人员确定

各级岗位拟聘人员最终由所务会研究确定。所务会通过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所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发文聘用。

三、工作要求

1.坚持“代表作”答辩制

申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实验技术系列的,须聚焦一项本人任职期间代表作答辩汇报。代表作能突出反映个人在任职期间的最高学术或技术水平,代表作要聚焦个人的核心贡献或标志性实践成果。答辩须从代表作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内容,技术创新点和成果与应用等方面进行汇报,重点呈现个人贡献,避免将个人业绩与项目组业绩混为一谈。代表作与研究所规划、中心工作、重点平台建设、重大任务的相关性也作为重要考量。

2.鼓励将发表于国内期刊的论文作为任职业绩。

3.严格落实我院关于管理类岗位晋升的相关要求。参加专业技术岗位晋升,须以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成果作为答辩内容,不得将管理工作业绩和成效作为申请及答辩内容。

四、纪律要求

1.申请人须认真填报申请材料,内容要真实可靠且适合公示公开,所有内容不得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的情况。

2.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被评审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岗位晋升,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人需同时向所在部门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岗位聘用审核表》不得超页、评审表的格式不得变动,材料双面打印。《岗位聘用审核表》、《任职资格审核确认表》及《任职资格对照表》及所有附件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以“研究室-姓名-申报岗位”命名。所有申报材料脱密处理,可公开。

相关文件、任职条件及申报表格详见附件。

联系人:张雯,029-88887520,zhangwenopt@opt.ac.cn,祖同楼333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6年度岗位晋升工作的通知

人才人事处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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