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为贯彻人才强所战略,畅通优秀拔尖人才岗位晋升,现开展2026年度“人才拔尖行动计划”岗位晋升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条件及程序等参照《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人才拔尖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西光人字〔2025〕134号执行。
任职资格认定时,在外单位担任导师的研究生指导经历不计入“指导研究生的经历”。
共同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有多人时,按照其对应作者的多少消减权重。如文章的共同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有N人,则仅认定为1/N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论文。
二、工作安排
通过重大任务渠道推荐的,由科技管理部门会同型号两总(项目负责人)推荐,于7月21日前出具推荐意见。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资格审核,并提交主管所领导审批。由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将申请材料公示3个工作日,7月31日前将公示通过的推荐人员及申报材料报送人才人事处。
通过人才渠道推荐的,由用人部门推荐,于7月21日前出具推荐意见。人才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核,并提交主管所领导审批。审批通过人员材料,由人才人事处负责将申请材料公示3个工作日,7月31日前完成公示。
“人才拔尖行动计划”岗位晋升由人才人事处组织所级评审,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特别说明
1.“人才拔尖行动计划”是针对“学历”或“任职年限”某一单项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而设立,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不纳入“人才拔尖行动计划”推荐范围。
2.“人才拔尖行动计划”申请人员不得在同年度申报岗位聘用或项目聘用岗位晋升。
3.上一年度未通过“人才拔尖行动计划”评审的需间隔一年申报,即申请人不得连续进行申报“人才拔尖行动计划”,且累计申报同一职级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4.评审答辩PPT汇报,不超过10分钟。坚持“代表作”答辩制。申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实验技术系列的,须聚焦一项本人任职期间代表作答辩汇报。代表作能突出反映个人在任职期间的最高学术或技术水平,代表作要聚焦个人的核心贡献或标志性实践成果。答辩须从代表作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内容,技术创新点和成果与应用等方面进行汇报,重点呈现个人贡献,避免将个人业绩与项目组业绩混为一谈。代表作与研究所规划、中心工作、重点平台建设、重大任务的相关性也作为重要考量。
5.鼓励将发表于国内期刊的论文作为任职业绩。
四、纪律要求
1.申请人须认真填报申请材料,内容要真实可靠且适合公示公开,所有内容不得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的情况。
2.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被评审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岗位晋升,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申请人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岗位聘用审核表》不得超页、评审表的格式不得变动,材料双面打印。《岗位聘用审核表》、《任职资格审核确认表》及《任职资格对照表》及所有附件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以“研究室-姓名-申报岗位”命名。所有申报材料脱密处理,可公开。
相关文件、任职条件及申报表格详见附件。
联系人:张雯,029-88887520,zhangwenopt@opt.ac.cn,祖同楼333办公室
人才人事处
2026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