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光机所计算机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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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光机所网络信息中心机房由西安光机所老区和产业园新区两处中心机房组成,直接与分布于各楼层和家属区的网络设施相连接,构成我所网络信息中心骨干网络。 网络信息中心机房由网络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在网络信息中心主任的安排下进行有人值守管理,安放直接服务于我所的网络和信息化设施。 网络信息中心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办法,由网络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负责遵照实施: 一、 网络信息中心设立安全小组,负责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 二、 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院所出台的有关计算机与信息安全及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三、 严禁非网络管理和操作人员进入机房进行上机操作。 四、 所外人员参观网络信息中心机房或进行相关作业必须经在所保密办公室备案并经网络中心主管领导同意。 五、 严禁在机房内抽烟、存放和食用各种食品。 六、 机房温度应控制在18-28·C,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0%--65%。中心机房窗户等应保持密闭状态,不得随意开启。保持地面的洁净和物品的整齐摆放。 七、 注意用电安全,下班前必须切断处网控设备外的一切用电器的电源。中心机房内ups电源应保证每两月放电、充电一次。 八、 爱护机器、设备、禁止移动所有加电设备,严禁违规操作。 九、 网络信息中心职工应加强防火意识,及时检查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并报告处理。 十、 定期进行相关设备系统的备份和检查,做好备份日志;网络管理及操作人员对网络进行任何操作都应填写工作日志,以备出现意外情况时恢复设置。 十一、 外界存储媒体进入中心机房设备安装前,必须进行病毒检查,发现病毒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 十二、 严格保密超级系统管理员口令,超级用户口令由网络信息中心主管领导封存,系统管理员需要进入超级用户进行系统维护必须由网络中心主任授权,并同时进行数据操作记录。 十三、 对网络系统应定期检查,防止非法访问破坏信息系统和网络资源,造成信息系统和网络瘫痪。 十四、 维护网络用户的正当权益,未经中心主任或用户授权,不得查阅和公布用户未开放的信息,不得擅自修改用户配置。 十五、 中心安全小组每两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节假日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纪录。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事故和故障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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